赵兴华赵茅台 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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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公诉机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源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男,1976年1月◑◑日出生,瑶族,广东省乳源县人,小学文化,户籍地址:乳源县,现住广东省

公诉机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源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男,1976年1月◑◑日出生,瑶族,广东省乳源县人,小学文化,户籍地址:乳源县,现住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0月6日被乳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0月13日被乳源县公安局监视居住,2016年10月21日被本院决定监视居住。

乳源县人民检察院以乳检公诉刑诉(2016)1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乳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湘霞、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乳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5日下午14点30分左右,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和被害人赵某2等人在乳源县必背镇半坑村村民委员会半坑电站坝头旁水工房吃饭期间,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和被害人赵某2因喝酒问题发生口角,被告人赵兴华赵某某随手拿起一根木棍殴打被害人赵某2头……(本文书还有9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