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新疆首家以个人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在兵团挂牌成立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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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新兵团网9月7日电(庄珊珊) 9月7日上午,新疆首家以个人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七团挂牌成立,创新成立的"黄丽法官工作室"面向社会服务,

中新兵团网9月7日电(庄珊珊) 9月7日上午,新疆首家以个人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七团挂牌成立,创新成立的“黄丽法官工作室”面向社会服务,给职工群众提供了一个公开的、以服务为引导的法律延伸平台。三十七团党委副书记、团长陈志杰,第二师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焉凌等领导参加了挂牌仪式。

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工作室”通过联合街道司法所、计生办、纪工委等部门、巾帼文明岗女法官和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点,面对面答疑解惑,在群众家门口提供法律服务。

黄志丽同志是福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扎根基层审判一线工作13年,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她把握法律内涵,用活调解艺术,通过扎实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坚守廉洁底线,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被人民群众亲切称为“知心法官”。

先后被授予“全国时代楷模”、“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并分别当选漳州市和芗城区党代会代表、第十二届福建省人大代表。

三十七团党委副书记、团长陈志杰在挂牌仪式上表示;“黄志丽工作室成立后,希望法官定期或不定期到三十七团来开展工作,帮助职工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问题,同时黄志丽工作室的成立,创新了人民调解、法律诉讼新路子,就近满足了职工群众接受法律服务的需求,拉近了法治与职工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