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先进事迹读后赶 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福州举行

201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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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同志做先进事迹报告东南网1月16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上午,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福建会堂举行.黄志丽同志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共党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她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群众称为&q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同志做先进事迹报告

东南网1月16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上午,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福建会堂举行。黄志丽同志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共党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她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黄志丽同志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平均每年办案500件,平均每天办结近2件。她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列为全国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最美基层干部”。

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品质和优良作风,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职业素养和价值追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突出代表。为学习弘扬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教育引导全省人民振奋精神励精图治,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