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楷模黄志丽 鼎城法院深入学习“时代楷模”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

201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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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刘春林 通讯员张灿红)4月19日上午,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全体院领导及12名干警代表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主持召开。江必新同志提出,学习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将其事迹和精神转化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动力,是各级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宝贵财富。

黄志丽同志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历年来,她所承办的民商事案件超过5000件,但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她用她的职业操守,让生硬的法律条文变得灵动,让公序良俗成为价值引领。2016年3月,黄志丽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的荣誉称号。2016年4月份,以黄志丽同志为原型的电影《之心法官》艺术再现了其感人事迹。黄志丽说,她觉得最荣幸的莫过于被当事人称为“知心法官”。

会后,干警代表们纷纷表示,要学习黄志丽同志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即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释法析理贯穿始终,与“两学一做”结合起来,不断培育和恪守司法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