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之子李勃受审上榜去年20个精品案例

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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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去年的20个精品案例,包括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贿案等.自去年起,昆明中院开展了评选精品案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该院去年的20个精品案例,包括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贿案等。

自去年起,昆明中院开展了评选精品案例的活动,目的是通过这一活动,多办好案件,多出好法官。昆明市辖区内所有法院的案件都有参评资格,经过3个月评选,第二批精品案例比第一批的10大精品案例多出了10个。这20个案例都是很有影响力的案件,有的案例新闻媒体已经报道过了,有的却是首次向外界发布。其中,刑事案件的典型李嘉廷之子李勃受贿案名列其中,该案由昆明中院副院长马豫昆担任审判长。经查,1995年至2000年期间,李勃利用其父李嘉廷(另案处理)的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先后多次伙同李嘉廷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50多万。经法庭审理,李勃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行政案件的典型案例是刘桂兰诉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2002年5月7日凌晨,刘桂兰的丈夫杜文华在昆明市下马村被两个男子殴打,官渡分局下属的马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即派出民警赶到了事发现场,随后120急救人员也赶来,但认为杜只是喝醉了酒并无大碍,没有生命危险,随后就离开了现场。民警把杜带回马村派出所,第二天,杜文华死在了该派出所里。事后,杜文华的妻子刘桂兰遂把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7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刘桂兰不服,又上诉到昆明中院,最后,昆明中院判令官渡分局赔偿刘桂兰将近49000元,其中包括2万多元的国家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