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幼桃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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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同志们:这次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动员大会,是在我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动员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苏荣书记.新雄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操作.积极推进,并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

同志们:这次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动员大会,是在我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动员全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苏荣书记、新雄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操作、积极推进,并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将我省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的试点省,今天,国家林业局纪检组陈述贤组长、国家发改委体改司王强副司长和国有林场工作总站杨超总站长亲临会议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西林业改革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省现有国有林场421个,占全国的十分之一,职工人数9.7人万人,占全国的六之一。长期以来,我省国有林场广大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扎根山区,勤恳创业,在消灭宜林荒山、绿化江西大地、培养林业技术人才、推广林业新技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进我省林业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历史将永远铭记。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有林场在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与其承担的生态建设任务越来越不适应,林场经济发展慢、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社会保障不健全,许多地方形成了“基础设施不如农村、自主经营不如农业、生活水平不如农民”的尴尬局面。

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势在必行。这既是解决制约我省林业发展突出问题、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施绿色崛起战略的客观要求。我们要紧紧抓住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的重大机遇,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确保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各项任务。


刚才,崇义县、袁州区和江苏阳光集团,分别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国有林场改革的经验做法,相信大家一定会有启示。

省林业厅刘礼祖厅长宣读了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对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内容和步骤都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陈述贤组长和王强副司长都作了讲话,对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受新雄省长和成兴常务副省长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牢牢把握几个关键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但从刚才崇义等几个地方的经验来看,只要我们在改革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就能保证少走弯路。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是简单地减员减编,而是通过建立以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为基础的新型劳动关系,搞活用工机制,推动林场发展,扩大就业,促进职工增收。在改革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善待职工,采取竞争上岗、离岗退养、内部转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林场的分流人员,要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和就业条件,帮助职工实现再就业。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事业编制,主要用于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公益林管护所需的护林人员要从分流人员中择优聘用。

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安置补偿必须按政策到位。具体可采取货币补偿、林权承包、股权分配等方式灵活操作。总的要求是,要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广大职工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改革带来的实惠,从而真心实意地拥护改革,支持改革。


二是要全力以赴落实社保,着力解决后顾之忧问题。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是长期困扰企业改革的一个难题,这次国有林场改革也不例外。在这次改革中,要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这道难题。总的要求是,社会保障要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实现全覆盖。

对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林场和职工,要按有关规定全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国有林场欠缴的社保金、本金和利息,可实行挂帐,分期缴纳,免缴滞纳金。

国有林场改革后,职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不同的安置情况,分别参加相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项工作请省人保厅牵头,会同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拿出具体实施意见。

同时,要以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三是要多措并举激发活力,着力解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问题。增强林场活力是这次改革的根本目的。

一方面,要给林场“松绑”。要加强对国有林场的整合重组,通过合并一些小林场,减少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并按照分类经营、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符合公益型和经营型林场特点的新体制机制,使人才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特别是要抓好林场社会职能的剥离和债务化解工作,国有林场所办的学校、医院要全部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对历史遗留的各种债务,要依照国家有关政策,采取不同方式解决,使改革后的国有林场轻装上阵。另一方面,要给林场“输血”。

要积极稳妥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和重组力度,建立符合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做大做强国有林场。特别要注意把国有林场改革与放活国有商品林经营、解决职工就业、增加职工收入有机结合起来,延长林业产业链条,增强林场发展的活力。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核定公益型林场事业编制时,要根据实际需要设岗定编,全部实行聘用制。这项工作请省编办会同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拿出具体操作办法。


四是要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着力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足额筹集改革资金是确保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由于我省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改革成本肯定也会较高。尽管上级财政会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但仅仅是补助性的。

市、县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的责任主体,也是资金筹措的责任主体,要承担起改革资金兜底责任。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负担、适当补助、自求平衡”的原则,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省里各项优惠政策,通过资本运作、闲置资产处置、整合资金、引进社会投资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第二、要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林改精神,努力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国有林场改革新经验

我省前几年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之所以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准确地把握了政策,创造性地推进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必须充分借鉴林改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走出一条改革新路子。

一是要坚持政策的严肃性。在政策范围内,宜高则高,宜宽则宽,但绝不能随意突破政策上限,这是这次改革中的一条基本原则。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突破政策上限将会带来十分严重的不平衡后果,在国有林场改革中,要十分注意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均衡性,避免因政策不平衡引发矛盾。

对突破政策或政策不明确的问题,一定要请示汇报。未经批准不能随意表态,不能写入文件,更不能具体操作。具体来说,要抓好“三个衔接”、做到“三个不变”:即抓好国有林场与其他六个系统改革之间的政策衔接、事业性质林场与企业性质林场改革之间的政策衔接、已完成改制任务的国有林场和即将改革的国有林场之间的政策衔接;做到原有的林场行政隶属关系保持不变、国有林场的牌子保持不变、扶持国有林场的政策和资金渠道保持不变。


二是要把握改革的灵活性。我省国有林场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单位性质复杂多样,资源和经济状况千差万别,社会保障水平各不相同,内部改革进展很不平衡。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改革模式,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妥善解决林场职工在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尤其是对林业行业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等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本着多为职工着想和积极支持的态度,灵活机动地做好工作。

此事请省人保厅会同省林业厅制定操作办法。
三是要强化操作的规范性。国有林场改革是一件职工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一定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要紧紧依靠工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体作用, 切实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坚决防止“暗箱操作”。

特别是在制定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方案时,要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将改革的步骤方法、资产处理、评估结果、债权债务清收和偿还进行公示,得到绝大多数职工赞成,再依法依规提交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再实施。

凡是方案不周全、职工不满意、程序不到位的,不能贸然推进。确保不留后遗症,使改革经得起实践检验和时间考验。
四是要增强改革的创造性。

改革需要壮士断臂的勇气,更需要破旧立新的智慧。作为试点省,改革的成功与否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必须坚持创新,勇闯新路。在改革中,各地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在政策法律框架内大胆实践,敢于打破陈规,善于破解难题,坚决丢弃束缚自身发展的“坛坛罐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在筹集资金上有新办法、安置职工上有新渠道、化解不良债务上有新招数。

第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

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关系全省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也是“三农”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政府要像当年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那样,把国有林场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指导,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制订措施,推动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做好教育疏导。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综合改革,需要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配合和参与。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让国有林场广大干部职工明白,改革是大势所趋,早改革早受益、晚改革晚受益、不改革不受益的道理,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

特别是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释疑解惑和职工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预案,努力做到改革方案周密稳妥、工作推进深入细致、风险防范及时有效。
三是要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纪律约束是保证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手段。要加强对国有林场改革全过程的检查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

严守组织纪律,对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不要擅自越权答复或处理。要坚决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绝不能以牺牲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改革的一时推进。在改革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做好国有林场其它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四是要强化督促检查。两年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是一个硬任务,必须加强督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按照改革时间节点,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市、县进行督促检查,对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对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要查原因、对影响落实的要查责任。

同时,要善于挖掘和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一下当前几项林业工作:一是关于林权制度配套工作。今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全国“两会”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省发展的两件大事之一,明确提出“五个确保”目标,殷切期望我省进一步推动林权制度改革,为全国探索路子、创造新的办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温总理重要指示,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实现“五个确保”,突出抓好林权管理机构、流转交易、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森林采伐改革、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建设,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扎实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关于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作。

今年大规模的绿化通道提升工作已基本结束,当前关键要做好两项工作:第一,要精心抓好造林管护。一定要落实管护主体,从现在起集中精力抓好新栽苗木的管护,确保成活率。第二,要继续抓好提升和创建工作。重点抓好工程造林和油茶的栽种,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要抓紧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把森林引进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工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学校、营区、社区、乡镇和村庄的绿化水平,要搞好规划,突出文化品位。今年“一大四小”的考核评比将把“森林十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是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我省森林防火重点期即将结束,但由于受近年极端气候影响,火灾隐患仍然比较突出,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各地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常年性工作,始终常抓不懈,切实落实责任,抓好各项防控措施。今年正值市县乡领导换届,很多同志都是第一次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各级指挥长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

同时,抓好扑火队伍建设,高标准建设好专业森林消防队。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生物防火林带、林火远程监控、通信指挥等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同志们,国有林场改革即将在我省全面铺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影响深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历史使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坚决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