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亮冤案 河南近年来冤假错案盘点:含赵作海案李怀亮案

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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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新华网郑州11月14日电 (记者李丽静)河南是全国人口大省,也是案件多发省.来自河南省公安厅的数字显示,仅2013年10月,该省公安机关就办

新华网郑州11月14日电 (记者李丽静)河南是全国人口大省,也是案件多发省。来自河南省公安厅的数字显示,仅2013年10月,该省公安机关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3万多起,刑事案件3万多起。

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近些年来,河南个别基层办案单位在办理案件时,为求尽快破案,无视证据不足或案件疑点,强捕、强诉、强判,甚至采用刑讯逼供或弄虚作假的手段,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

近年来河南发生了多起产生较大影响的冤假错案:

——商丘市柘城县赵作海案。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村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裳自1997年10月离家后,已经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作为重点嫌疑人,关押审讯20多天后,因缺乏证据将其放出。

次年5月8日,该村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村民怀疑是失踪的赵振裳,遂向柘城县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再次将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将其长期羁押在看守所。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同年12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做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

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羁押期间,他两次获减刑,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2010年4月30日,已经“死亡”10多年的赵振裳突然返家,赵作海冤案浮出水面。同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年。

——开封市尉氏县精神病抵杀人犯案。2009年4月16日,开封市尉氏县贾鲁河小陈段,有人发现河滩上一编织袋,内装男尸。接警后,尉氏县公安局在对高度腐烂的尸体解剖后,重新掩埋河边。死者为流浪多年的杞县沙沃乡农民王保国。当地警方认定,村民刘卫中是杀人疑犯,并将其带走。后当地警方称,经鉴定发现,刘系精神病人,随后将其释放。

后网友举报称,此事系警方迫于“命案必破”的压力,故意控制精神病人刘卫中充当杀人疑犯,完成当年“命案必破”指标后,再以鉴定刘卫中有精神病为由将其放出。

此事曝光后,河南省公安厅派出督察和刑侦力量,赶赴尉氏县复查“4.16”精神病人涉嫌杀人一案。2010年5月17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通报称,尉氏县公安局局长郑伟因在命案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战绩”,被免去局长兼党委书记职务,调离公安机关,其余责任人也受处理。

——平顶山市叶县李怀亮案。2001年8月2日夜,平顶山市叶县邓李乡湾李村13岁女孩郭小花(化名)在村北沙河河堤遇害,同村的李怀亮被列为嫌疑对象。8月5日,李怀亮被抓获,8月7日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由于该案既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也有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自2001年开始,该案历经叶县法院、平顶山中院、河南省高院七次审理,三次判决,因证据不足始终不能定罪,被告人却一直被关押,不仅被告人李怀亮家人不满,多次到郑州、北京上访,被害人郭小花的父母也因“凶手”没有及时受到严惩而不断上访。

2013年4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和“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司法理念,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了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并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此时距李怀亮被刑事拘留,已过去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