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孙善武冤案是最好的试金石(转载)

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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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依法治国,孙善武冤案是最好的试金石 潍坊法庭为什么要违犯法律程序呢?他们也是有难言之隐的,因为他们使用的是专案组提供的假证据,所以只能遮遮掩掩,违背良心做事.没

依法治国,孙善武冤案是最好的试金石 潍坊法庭为什么要违犯法律程序呢?他们也是有难言之隐的,因为他们使用的是专案组提供的假证据,所以只能遮遮掩掩,违背良心做事。没有良心的法官和检察官是极为可怕的,因为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后底线”是交给你们来把守的,悲哀呀!

司法工作者况且如此,就不要责怪中国足球守不住底线和球门了。制造“孙善武冤案”的那些纪检、监察和政法干部们,为了自己的乌纱帽,按照“大老虎”的指意,硬着头皮给孙善武判“死缓”,同时也间接为腾尚富父子、罗刚、罗邵宇、周斌等人(其他老虎稍后公开,此处略去3000字)鲸呑国家的4700亿钼矿资源效了犬马之劳。

你们真的不配再在头顶和胸前挂着鲜红的国徽了。(此处略去五千字) 现在,我很想知道:为什么薄的案可以公开庭审,全球网络直播,而孙善武的庭审为什么要遮遮掩掩,不敢让他的家人、洛阳的百姓去听一听呢?既然是腐败案,也让我们好好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吗!

秦城如果搞“现身说法,警示教育”,记得让孙善武回洛阳搞一次“现身说法”,效果一定会很好。

以上就是“孙善武冤案”的办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这些内容中我们依稀看到了滥用公权力的丑陋行径,依稀看到了“大老虎”在法庭之外冷冷的目光,依稀看到了一个个龌龊、虚伪的面孔,但我们也依稀听到了高元池讲的那句真正的‘人话’。

时光穿越,我们还似乎听到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当年在潍坊法庭上的无助呐喊——“我没有收受李义超、王新立、高元池、郭杰、李群营的贿赂,如有不实,我愿负法律责任。”可惜,当时孙善武在庭审现场的喊出的最后这句话,洛阳百姓是听不到的。

上个月刚刚结束的“两会”上: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时说,法院要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有责必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说,2013年检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要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

这些话能够当真吗?2010年初的孙善武案件庭审时,潍坊中院、潍坊市检察院以及当时坐在庭审现场“监斩”的最高检的朋友们,你们作为“周大老虎”的帮凶(怀揣着周的“指令”)是否该被责任倒查、有责必究呢?“全国人大”可是咱全国人民的代表机构呀,周院长和曹检,你们不会是说说而已吧!

其实,“孙善武冤案”就是一块最好的试金石,谁敢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