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 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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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张案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

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张案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启示。

2000年4月4日,是张志新烈士牺牲25周年。25年前这一天,张志新在沈阳被割断喉管后枪杀。1979年春,此案平反,揭露案情,震惊全国。但由于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关系,张志新冤案的真相,并没有全部公开。当年采写报道张志新案件的陈禹山最近又一次披露其案情,揭示其中新的秘密。

陈禹山说,当年的报刊报道:张志新是由于在“文革”中反对林彪、“四人帮”而被杀害。这并非事实真相的全部。其主要原因,陈禹山在他发表的长篇通讯《一份血写的报告》提到:“她(张志新)在充分肯定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情深意切、光明磊落地对自己的领袖的某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达了她对自己的领袖的热爱和深厚的阶级感情。” 

究竟张志新对自己的领袖的哪些“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哪些“意见和看法 ”?陈禹山详细引述了张志新的原话: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 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 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

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

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把观点明确一些讲,就是认为毛主席在这个历史阶段犯了“左”倾性质的路线错误。

张志新说:毛主席在大跃进以来,热多了,科学态度相对地弱了;谦虚少了,民主作风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倾错误者的严重促进作用。具体地说,我认为林副主席是这段历史时期中促进毛主席“左”倾路线发展的主要成员,是影响“左”倾错误不能及时纠正的主要阻力。导致的结果从国内看,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受到挫折和损失。这种局面确实令人担忧和不安。

谈到文化大革命,张志新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多个环节。这次路线斗争,错误路线一方伴随了罕见的宗派主义和资产阶级家族式的人身攻击,借助群众运动形式,群众专政的方法,以决战的壮志,实行了规模空前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因此,在它一直占有了压倒优势的情况下,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认为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 

张志新这些“意见和看法”,是1969年8月间,“文革”风暴席卷神州大地,个人迷信、个人崇拜风行的时候,在组织召开的会上或强迫交待时说的,档案里均有案可查。10年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证明,她的“意见和看法”是对的。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对党的事业,她有功,而不是有罪。她的不幸是不应该的,是时代的悲剧。

张志新还说了对个人迷信、个人崇拜,对搞“三忠于”、到处跳“忠字舞”的看法,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批斗会上,张志新被质问:“你昨天写的所谓遗书,是什么意思?” 

张志新:“那是不对头的。” 

问:“在遗书中的观点,你认为是对的吗?” 

张志新:“这些观点,我认为是应允许存在的,应在今后的革命实践中去证实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 

问:“哪些观点需要在实践中证实?” 

张志新:“两个司令部斗争问题,打倒那么多人的问题,这里面有些肯定是对的,但有些不一定对。”

问:“你在遗书中认为你是正确的,但为什么想死?” 

张志新:“从我自己来想,是不想死的。但觉得我的想法,在时间、地点上,是得不到宽恕的。革命非常时期,革命就要坚决处理。”

问:“你的所谓遗书。是认罪还是示威?” 

张志新:“我认为自己问题严重。” 

问:“怎么严重?” 

张志新:“我当时的想法、思路、立场。” 

问:“你是一面派,到底是哪一面?应该明确,有个鲜明态度?” 

张志新:“我的立场确实没有站过来,还是站在刘少奇的‘反动路线’一边 。”

当追问曾真对她的影响时,她意识到,她的不幸必会株连家人。她向审问她的人说,“我的思想观点与曾真无关”,并表示考虑要与曾真离婚。

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关押在沈阳看守所,不让家人、亲属探视,与世隔绝了。同年11月,已被监视、审查的曾真被遣送建昌县农村插队落户。他带着两个孩子离开沈阳。1970年8月,张志新被判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一年多后,曾真无奈被迫提出离婚。当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时,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没有什么意义了。”从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直至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一直被与家人、亲属完全隔绝。曾真在10年漫漫风雨岁月里,也是九死一生,但他终于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1978年春,他和两个孩子回到阔别8年多的沈阳。

1969年9月24日,张志新被捕投入监狱后,遭受虐待,甚至毒打。

12月25日,张志新在狱中迎来她加入中国共产党15周年的日子。她要庆祝这一天的到来,特谱写一首题为《迎新》的歌,因而遭狱警殴打、凌辱,并把她的笔和纸没收了。张志新无比义愤,用小木棒代笔,在手纸上写下控诉书:质问、控诉、声讨!身为专政机关之长,你听着:

陈禹山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不认罪。当时同意判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至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

“文革”中,公、检、法被砸烂,罪名是“右倾”,保护了敌人。老公、检 、法人员许多受难。高振忠是幸存者。对张志新案,他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敢向军管会讲,更不敢在会上讲。

军管会认为高振忠执行不力,决定换人,换上了周××。当时普遍认为,“‘左’比‘右’好。‘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周XX感到压力很大,决心这次不能再“右倾”了,要判刑,判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

但他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觉得自己还可能被军管会认为“右倾”,于是把刑期大大加重,改为15年。他认为,这已超过了极限,他们不会再说他“右”了。 

但审判意见稿送到军代表那里,被全改了,军代表连写了6个“恶毒攻击”,结论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修改过的审判意见,给呈报到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审批。

审批会上,与会者对盘锦地区法院、沈阳市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对张志新判处死刑,均表无异议。最后,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犯人参加一次批林(彪)批孔(子)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因此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魏XX、苏X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魏XX说:“真是反动透顶。” 

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 

魏XX说:“干脆吧。” 

毛远新最后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苏X、魏XX表态:“干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XX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按省委批示执行。” 

4月4曰,张志新在沈阳被杀害。

张志新是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时认识曾真的。

这年朝鲜战争爆发,她正在河北师范学院读书。她响应党和国家“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投笔从戎,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当时部队急需俄语翻译,张志新被从部队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1952年张志新提前毕业,留校工作。

那时,曾真任人大哲学系团委书记。他们从彼此相识,发展到共坠爱河。1955年国庆,他们喜结连理。1957年,他们夫妻同时被调往沈阳工作,均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他们育有两子女。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时,女儿曾林林12岁,儿子曾彤彤3岁。

1969年1月5日,张志新给曾真写了一封诀别信。

然而,这封信,曾真当时并未收到,它被装入曾真和张志新的档案里。待曾真看到这封信时,时光已过去了10年。读信的曾真和他的两个孩子都声泪俱下,悲痛欲绝。

据陈禹山忆述,1979年初夏,他访问张志新女儿林林,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林林说: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

沈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

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却不能大声哭。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抄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