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于欢案出警干警被立案审查引关注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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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山东聊城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调查组调取相关资料,了解到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因此,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

山东聊城于欢案经媒体报道后,聊城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工作组,就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展开调查。调查组调取相关资料,了解到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

因此,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约17万未还。

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者当着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羞辱苏银霞,令苏银霞的儿子于欢濒临崩溃。于欢的姑妈于秀荣遂报警。警察接警后赶到现场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于欢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绝望之际,于欢遂用水果刀捅伤杜志浩等4名催债者,杜志浩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此案被媒体披露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当事民警的处警方式引起极大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