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改判5年 二审法官及一审法官资料介绍

201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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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经过一天的庭审,参加诉讼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上诉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结果一出,网民纷纷大赞二审的法官,那二审的法官是谁呢?下面我们一起看下! 今天二审的判决书出来了,大家可以见过署名的法官叫吴靖,14年他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

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

经过一天的庭审,参加诉讼各方充分发表意见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上诉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此结果一出,网民纷纷大赞二审的法官,那二审的法官是谁呢?下面我们一起看下!

今天二审的判决书出来了,大家可以见过署名的法官叫吴靖,14年他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还做客大法官讲坛暨刑司论坛,吴法官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的课程,他从量刑改革的意义、量刑规范化的发展进程和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解读三个方面,以深刻而不失风趣,凝练而又通俗的语言对量刑规范化改革进行了阐释,使同学们对量刑规范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在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时,吴法官又从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及量刑步骤、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关于实施量刑规范化的案件范围六个方面结合实例为学生进行讲解。讲座为学生学习刑事法学开拓了新领域,同时在学术探讨方面带来诸多启迪。一审和二审的结果差别太大,网民们纷纷对一审的法官吐槽,那一审的法官是谁?下面我们一起看下!

根据有关报道,2016年4月,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死亡。这一案件由山东聊城法院审理后,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判决将近一年后,有媒体以“辱母杀人”为主导词刊发报道,在网络和媒体,甚至在司法界都引起了极大反响。今天,6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杀人案公开宣判,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表明采纳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初调查认定的事实,于欢由当初的被判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5年。

对于这样一个由舆论先导,最高检介入,最后案件得到改判,认定一审适用法律有误的案件,一审法官要不要被追责?一审法官疑似叫张文峰,不过其他详情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