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何建明 我校与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校检合作关系

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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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4月14日上午,人文学院与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协议,正式建立校检合作关系.副校长邓友祥教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建明同时

4月14日上午,人文学院与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协议,正式建立校检合作关系。副校长邓友祥教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建明同时为"泰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揭牌并致辞。

根据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实践教学与法律研究合作,由人文学院聘请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优秀业务骨干作为我院兼职教授或兼职教师,参与法律实践教学及实习指导;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聘请我校法学博士到该院挂职,指导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在未来几年内,人文学院与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强沟通,优势互补,共建"泰州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并共同开展以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课题研究,形成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良性互动。

双方表示,将充分整合泰州学院和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资源和优势,努力实现校检双方在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领域的"双赢"。

我校教务处及人文学院相关负责人、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融等参加了签约仪式。(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