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张建明 沈阳公安局涉黑副局长张建明:爱惜名声言行谨慎(简介图)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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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沈阳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曾是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赫赫有名的"打黑英雄".他曾破获一系列大案要案,立下赫赫战功,成为警界名人.不料,2006年,这位"打黑英雄"却因"涉黑"受到审查,后被逮捕.6月20日,案件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看守所开庭审理,张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泄露"打黑"消息及受贿等.案件还牵涉到沈阳市一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团伙,23名犯罪嫌疑人与张建明一同受审.

沈阳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曾是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赫赫有名的“打黑英雄”。他曾破获一系列大案要案,立下赫赫战功,成为警界名人。不料,2006年,这位“打黑英雄”却因“涉黑”受到审查,后被逮捕。

6月20日,案件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看守所开庭审理,张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泄露“打黑”消息及受贿等。案件还牵涉到沈阳市一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团伙,23名犯罪嫌疑人与张建明一同受审。

一边是“打黑英雄”的光环,一边是被控涉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张建明究竟为何身陷囹圄?

沈阳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 资料图片

与涉黑嫌疑人“关系不错”

2006年11月8日,张建明被派到欧洲考察,半个月后回国时,在机场被专案组带走接受调查。2006年11月30日,他被辽河公安局以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以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捕。有报道称,张建明在2006年卷入的是沈阳公安涉黑涉毒案,在这一案件中,沈阳警方有百余民警被抓。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张建明的被捕与本案另一被告郝万春有直接关系。郝万春于1958年出生,只有初中文化水平,是河北省阜成县人,被捕前是沈阳富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7月,因此案被沈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捕。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郝万春在沈阳经营餐饮、娱乐场,掘得“第一桶金”,到2000年,他在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已经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后来,以他为首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起诉书称,2000年,郝万春及其组织基本形成了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他们还拉拢、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让这些人为他们的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在当地形成了非法控制局面。

张建明在1994年和郝万春认识,之后两人关系一直不错。检方认为,张建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道郝氏兄弟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领导者,仍然接受其拉拢,多次为其说情、通风报信,干扰司法机关的查处工作,放纵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检方称张为涉黑组织做调停人

导致张被审查的一个事件,是郝万春和一个名叫关勃的男子的过节。

起诉书显示,2002年3月25日,郝万春和关勃在当时任辽宁大学一间办公室里发生冲突,关勃将郝万春砍成轻微伤。郝万春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伺机报复。同年4月28日,关勃和一群朋友在和平区一舞厅出现,郝获知消息后派其手下十余人带着砍刀冲到舞厅,在舞厅二楼至三楼的缓步台上遇到关勃。几个人立刻上前对着关勃连砍二十多刀,其他人则站在周围,防止有人上前帮助关勃。之后,行凶者乘车逃离现场。经过鉴定,关勃失血性休克、两条胳膊被砍成重伤,两腿轻伤,经伤残等级评定,其两个手臂为三级伤残,双腿为七级伤残。同年10月,带头行凶的两人因涉嫌对关勃故意伤害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

11月初的一天,郝找到张建明,希望“能不能给对方花点钱,公安局不追了?”几天后,郝又给张建明打电话,说“跟老关家说好了,对方挺高兴。”

11月中旬一天,张建明电话告诉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局长张民,授意此案可由双方私了。11月26日,郝万春以支付被害人关勃120万元为条件,与关勃达成协议。和平分局因张建明直接授意对行凶被捕的两人取保候审,对其他涉案人员未再追捕,之后,对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也未再作任何处理。

被捕前为涉黑嫌疑人通风报信

在张建明“涉黑”的四项指控中,另外三项也与郝万春有直接关系。

2004年5月,郝万春曾指使手下拆毁一处输电铁塔,4名拆塔雇工被派出所抓获。郝于是打电话给张建明,要他“想办法帮着把事儿压下去,把人整出来。”张建明随后给派出所所长打了个电话,指示说:“如果情节不严重,就从轻处理。”后来,这4个雇工获释,其他涉案人员也未被追究,此案件之后久拖未决。

2006年6月,也就是张建明被带走审查的前5个月。他得知郝已经被沈阳市公安局列为“打黑”对象,就找到他说:“省、市、区打黑越来越紧,你被皇姑区报上来了。”“关勃的案子有把握不?”郝称:“有把握,我给老关家120万,老关头都乐坏了,要不,我出去躲躲?”在张给郝万春通风报信后,郝回家将事情告诉妻子,然后离境前往韩国。

此外,补充起诉书还指控张建明收受郝万春贿赂,包括1996年春,张向郝借款3万元,还钱时郝表示不要;1999年春节前,张到郝家做客时郝送给他4万元;2002年春节前,郝在沈阳市公安局楼下送给张两块浪琴手表;2003年春,郝得知张要到日本考察,送给张1万美元;2004年春,张在北京培训,郝在东方君悦酒店送给张建明1万元等。

律师称张保护受害者利益

张建明的辩护律师赵运恒表示,张建明不构成刑法规定的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包庇、纵容行为。

他说,在这一案件中,张建明并未要求和平分局将案件搁置;另外,取保候审的决定是由和平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并非张建明要求的结果。此外,郝万春并非是关勃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关勃案发生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久未抓获真正的犯罪嫌疑人,仅抓获两名在场者,受害人关勃也拒不配合作伤情法医鉴定,根据沈阳市公安与检察院的办案司法实践,这样的伤害案件不符合报捕条件,更无法起诉。事发后,关勃一方曾找到相关领导向张建明提出私下和解,张是为了尽最大可能保护受害者利益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才打电话给和平分局领导。

而对于张建明涉嫌给郝万春通风报信、泄露打黑消息一事,赵运恒则表示,从2006年4月30日开始,张建明被调整分工,已不再分管刑警,其间并未得知打黑的具体途径和消息,也不知道谁是打黑对象。由于此前曾有人举报,沈阳市公安局曾安排调查张建明与郝万春的关系,张找郝的目的在于询问郝是否真有问题,并没有给郝通风报信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意图。

“打黑”局长其人

1963年出生的张建明是四川省绵阳市人,在被捕前还是在职硕士研究生。据了解,张建明1983年毕业于沈阳警察学校,后被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工作,曾历任派出所民警、指导员、所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助理等职务、最后官至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是一步步从基层做起的。在工作上,张建明曾多次立功,2003年左右,轰动全国的沈阳“1·18”银行抢劫案告破,张建明由于表现突出,被公安部授予人民功勋勋章,而在后来破获“刘涌黑社会团伙犯罪”案中,张建明由于表现突出,由于贡献突出获评为一等功臣,被视为“打黑英雄”,还曾接受过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的采访。

张的妻子张淑霞告诉记者,张建明工作很认真,也非常好学,谈恋爱期间,他们几乎没怎么看过电影,也极少逛街。张建明非常爱惜自己的名声,一言一行都非常小心。妻子以前上班的单位距离张建明很近,每天他上班都经过妻子的单位,但他从来不让妻子顺便搭自己的公车上班。张建明平时没有什么爱好,唯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读书,他平日很喜欢读《史记》、《曾国藩》等书籍,并坚持一年四季进行晨练,从不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