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认为强行堕胎就是犯谋杀罪(转载)

2017-07-2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新华社6月15日称,安康市副市长杜寿平代表市政府前一天晚上到医院探望了遭强制堕胎的冯建梅和她的家人,并向冯建梅道歉.16日本台就此事件采访了律师和维权人士,律师表示强行引产大月份胎儿属故意杀人罪,而当局只处以停职调查处理是纵容犯罪.新华社还援引杜寿平的话说,安康市当局表示"要彻查真相,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停职调查".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认为,多年来大陆各地计生工作一直这样做,对母亲和孩子都不负责任.(录音):在中国多少年就是这样做的,在计生官员看来,这样是正常

新华社6月15日称,安康市副市长杜寿平代表市政府前一天晚上到医院探望了遭强制堕胎的冯建梅和她的家人,并向冯建梅道歉。16日本台就此事件采访了律师和维权人士,律师表示强行引产大月份胎儿属故意杀人罪,而当局只处以停职调查处理是纵容犯罪。

新华社还援引杜寿平的话说,安康市当局表示“要彻查真相,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停职调查”。

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认为,多年来大陆各地计生工作一直这样做,对母亲和孩子都不负责任。

(录音):在中国多少年就是这样做的,在计生官员看来,这样是正常的,是不用负责任的,从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一直是这样干的。按照中国的刑法,张凯在微博上发了(评论),这种强制堕胎的行为,应该是对母亲的伤害,从对母亲来讲,构成重伤。

致胎儿死亡,这是一种重伤,致人重伤的一种病。另外从小孩子来讲,他的生命7个月已经完整了,他可以存活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在世界范围来讲,他就是“故意杀人”。但是那个杀人和重伤罪,在中国一直以来是正常的,并且在大规模的进行着。

李和平说,这些行为都属违法,但是他们却逍遥法外。

(录音):按以前中国的法律、按中国习惯的做法,他们根本就不负责任。实际上他们是杀人犯、他们是犯罪分子。在中国目前来讲,让那几个计生官员停职,这在中国来讲,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如果中国的计生政策、这个强制堕胎的政策不废除的话,他们会得到表扬的,只不过现在舆论关注这个事情热度很大,所以他们先给他们(犯罪官员)避一避。

怀孕七个多月的冯建梅6月2日被陕西省镇坪县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人员强行带到医院,并强制引产。冯建梅的丈夫邓吉元当时身在内蒙古无法及时返回交纳4万元的社会抚养费。邓吉元对美国之音说,当地计生局的一名副组长扬言,别说7个月,只要还没出生,9个月的胎儿他们都引产过。

曾经被强制堕胎的上海维权人士毛恒凤也遭遇过同样的经历,她当时怀着已经7个半月的双胞胎被地方当局强制打胎。

(录音):他们硬把我绑起来打胎,(我当时)大出血,这个小孩打下来还哭了,眼看着他们就把她浸到水桶里,我活活的看到他们把这个(孩子)浸到水桶里去,好悲惨!小孩7个半月了,活活的小孩,浸下去肯定要动嘛,我在看那个医生,再拿草包把她包起来再浸下去,就这样。制度不改变,受害的人成千上万,有的揭露出来了,更多的人还没有揭露出来,有的甚至大人小孩都给他害死,太多了!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