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律师颠覆罪】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颠覆罪囚七年半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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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第二天审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颠覆国家政权"系列案件,法院当庭一审判处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中国天津第二中级法院第二天审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颠覆国家政权”系列案件,法院当庭一审判处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星期三(8月3日)早上提审,官方新华社于庭审进行约三小时后宣布已经判刑,并称胡石根“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61岁的胡石根是资深异议人士和作家,曾因“反革命犯罪”服刑16年。新华社称,公诉人批评胡石根“并没有悔改”,与维权律师周世锋、李和平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胡石根去年与将近300名律师和维权人士一同被抓捕。

香港媒体称,中国公安部证实天津将一连四天审判锋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世锋等人。天津二中院星期二(2日)率先判处维权人士翟岩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新华社称翟岩民也是当庭认罪,不上诉。

法院门外星期三继续处于严密戒备之中。据法新社报道,法院外约300米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每隔数米就有便装人员站岗,他们的衣服上都别有一枚金星胸章以作识别。法新社报道还说,法院附近一座寺庙聚集了大批警员,门外有自称是导游的女子不断游说记者参加免费游览团,试图把记者引离法院周边范围。

路透社报道,美国驻华大使馆星期三再次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胡石根、周世锋等人。使馆说:“美国仍然担忧中国政府持续因辩护律师和人权活动人士的工作,骚扰、恐吓和起诉这些人。”胡石根曾是北京语言学院讲师,1991年与王国齐等人一起创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4、5月间,胡石根和刘京生等人准备在北京、上海和武汉等地散发传单,抗议当局镇压“六四”学运示威者。胡石根因而被捕。

将近两年后,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等罪名判处胡石根监禁20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经两次减刑,胡石根于2008年服刑16年后出狱,之后在北京基督教地下教会圣爱团契、中原教会和雅和博教会担任长老,也是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官方新华社报道,公诉方指控胡石根“自2009年后,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少数不法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指派勾洪国赴境外接受反华培训”。

报道说,法庭审理查明,胡石根2009年起“网罗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和对现行国家体制不满的职业访民、少数不法律师等,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积极培养、发展其颠覆国家政权理念的代言人和行动力量;伙同他人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方法和手段;煽动、指使他人炒作热点事件,继续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公诉方指出,涉案人士包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律师李和平,以及维权活动人士翟岩民。新华社报道说:“胡石根在最后陈述时说,这次对我的审判是公正合法的,程序是严谨规范的,办案人员是认真负责的,我的律师也为我提供了非常专业的法律帮助。”

“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也给自己、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现在想来,悔恨万分。”报道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28人以及来自12家国内媒体和五家境外媒体的记者20人——共48人——旁听了庭审。

与此前一天处理翟岩民判决一样,新华社配发了长篇文章《“推墙”思想如何蛊惑人心?聚焦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庭审辩论》,罗列胡石根的罪状。

文章引用庭审过程,指控胡石根:

文章称,翟岩民作为证人顶证胡石根,说:“他网罗各个群体中具有‘推墙’思想的人,利用各种场合给我们灌输‘推墙’思想,给我们洗脑,利用我们这些人完成他的中国‘和平转型’美梦。”文章还说:“‘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是胡石根多次鼓吹的‘推墙’言论。”

“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动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墙’,却企图通过炒作一起起热点案事件,不断激化社会矛盾,通过‘剔缝掏砖’的方式逐渐实现“颜色革命”。”就在翟岩民、胡石根先后受审之际,中国最高检察院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等先后上传数段来自“读家传媒”的视频,警惕中国民众防范“颜色革命”、“港独”、“藏独”等分裂中国的思想。

曾被中国当局以间谍罪名判刑的香港时事评论员程翔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分析说,这些视频的主要目的是配合在天津的审判,“要百姓珍惜共产党领导,以免国家陷入灾难”。程翔说:“我想它选择在今天来播放这些视频,很主要的是要说明它逮捕那几位维权律师,整个‘709运动’都是合情合理的,从它来说是完全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