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公安局长陈永胜 黄梅县原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获刑三年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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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黄梅县原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获刑三年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蕲春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昨日,黄冈中级法院刑二庭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文繁上诉.维持原判.蕲春县法院审理查明,李文繁在任黄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政府办公室于1994年6月1日聘任何某为其下属华昌实业公司(该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理.在合同承包期满后,何被调入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并被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为感谢李文繁的关照,1998年10月份,何送给李文繁现金4万元购买集

黄梅县原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获刑三年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蕲春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昨日,黄冈中级法院刑二庭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文繁上诉、维持原判。

蕲春县法院审理查明,李文繁在任黄梅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政府办公室于1994年6月1日聘任何某为其下属华昌实业公司(该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理。在合同承包期满后,何被调入县政府办公室工作,并被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为感谢李文繁的关照,1998年10月份,何送给李文繁现金4万元购买集资房。

1998年,李文繁以维修县政府房屋的名义从财政部门要回3万元财政拨款,后因其调往黄梅县政协工作,即将此款转至县人防办,欲作其在县政协工作时的费用开支。2000年1月,李文繁调任黄梅县公安局局长。为便于自己开支,当年底,李文繁指使该局小池交警中队队长梅某将此款从人防办转至该中队。

2002年初,梅某带人到县人防办开出3万元收据,转回现金2万元,另1万元由人防办出具欠条。同年10月,经请示李文繁并得到其同意,梅某用假发票和不合理开支发票套取现金,将3万元送给李文繁。其后,李文繁将此3万元用于建造私房。

李文繁在案发前已主动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清全部赃款。(记者梅军 通讯员樊斯坦 涂文竞 黄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