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2019农村金融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回归本源

2019-08-1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开年前三天,银保监会官网就以近50张罚单开启了金融严监管的新一年,而这其中也有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身影.在近日召开的2019年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保监会将防风险治乱象和服务实体经济确立为监管的工作重点,<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同时发布,再加上占比不小的罚单,这都意味着农村金融监管在未来将受到更多关注,并进一步呈现出差异化特征.贷款管理是重中之重从2018年的监管和处罚数据看,有关贷款业务的管理

开年前三天,银保监会官网就以近50张罚单开启了金融严监管的新一年,而这其中也有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身影。

在近日召开的2019年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保监会将防风险治乱象和服务实体经济确立为监管的工作重点,《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同时发布,再加上占比不小的罚单,这都意味着农村金融监管在未来将受到更多关注,并进一步呈现出差异化特征。

贷款管理是重中之重

从2018年的监管和处罚数据看,有关贷款业务的管理是农村金融监管的绝对重点内容。

《金融时报》记者整理了2018年6月份至2018年年底银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开出的罚单,其结果显示,银保监会机关和各监管局共开出罚单约500张,其中针对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有163张,涉及罚没金额超9000万元。

因为更多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罚单是由各地市的监管分局开出的,因此单从数据上看不出相应的监管频次和力度,但相应的违法违规事实类型却较为集中。据记者粗略统计,2018年银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对农村金融机构开出罚单所涉及的违法违规事项,大多数与贷款业务的管理相关,包括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指标超过监管规定限制等问题,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又是由贷后监督不力或业务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例如,贷款放出后流入房地产市场或被挪作他用、业务人员向关系人违规发放贷款、从业人员与授信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等内容,都在罚单信息中反复出现。

以农商银行为例,绝大多数机构所发放贷款及垫款能占到期末资产总额的五成以上,而其所带来的收入可以占到机构收入的六成以上,并且能够预见的是,随着机构业务更多地回归本源,相关比重将会更高。此外,以2018年上半年上市农商行的数据来看,尽管贷款质量确实在不断转好,但逾期90天及以内的贷款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且保证、抵押贷款逾期增幅也明显提高。

因此贷款质量始终需要被农村金融机构谨慎关注。同时,在实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之前存在的贷款违规流入楼市和股市的可能性仍无法避免,部分金融机构仍可能为短期利益出现违规或不审慎的情况出现,这都将引致杠杆率和潜在风险的进一步提高。

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贷款业务管理仍将会是针对农村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

业务范围将受严格圈定

在整理2018年罚单时记者注意到,尽管引导银行机构回归本源是2017年以来的金融监管总基调,但针对农村金融的罚单内容中,涉及同业、理财、跨区域经营等有关业务范畴的违规事项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多。这其中的原因无非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据记者了解,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确实在主动压降部分“非本源”业务的比重;另一方面,相关监管政策在下达后,应当给机构一定的自我调整期,以免对其整体发展造成影响。

但2019年及之后,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必将受到较为严格的控制。

银保监会在《意见》中指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少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出现了经营定位“离农脱小”的盲目扩张倾向。从机构年度的业绩报告中也不难看出,部分农商银行受利润驱使,在业务的范围和地域上进行了较大范围拓宽。

除了上市农商银行在年报中有披露进行跨区域经营外,据记者了解,其他农商银行也有通过联合放款或借款给民营银行等方式,参与跨区域业务的行为,甚至这其中的一些机构还未掌握业务风控的主动权。跨区域经营,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在有效满足所在区域金融需求并能较好把控业务风险后,才可以考虑的适度的业务拓展,如果盲目扩大地域范围,甚至为追求收益过度开展异地业务,必将带来极大的区域金融风险。

而在业务范围拓展方面,在监管影响下,同业、资管类业务比重压降确实较大,但投资类业务有取而代之的趋势,这也将埋下一定的风险隐患。

针对于此,《意见》提出农商银行应准确把握自身在银行体系中的差异化定位,确立与所在地域经济总量和产业特点相适应的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完善适合小法人和支农支小定位的公司治理机制,关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专注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并且其指标体系也有相对应的体现。

农商银行经营定位与金融服务能力考核指标要求,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比例应超过70%,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应逐年提高至超过80%,大额贷款占比应逐年下降至低于30%。

加强内控治理是核心

尽管上述两方面都是涉及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整体性问题,但无论是贷款业务管理,还是服务回归本源,都离不开对于从业人员的监管。可以看到,近几年的包括“侨兴债”等在业内影响较大的违规违法案件,只要有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按照规范行事,造成的影响面或损失都不会有那么大。

而对于人的监管从2018年起受到了银保监会的高度关注。2018年初,原银监会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希望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并督促银行机构建立覆盖全面、授权明晰、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

而相应地在监管和罚单中的体现则是,2018年对银行从业人员处罚的罚单数量远超过机构,并且处罚对象从直接责任人到机构负责人都有涉及。此外,银保监会针对省联社的罚单也主要集中在内控方面。其深层次的监管意图在于,银行类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内控,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各级责任人的风险防控和自我约束意识。

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历史沿革和地域限制,本身其在内控和业务流程等方面就会多多少少有一定缺陷,特别是对部分一线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内部风险把控较为松散;同时,近些年机构的业务审批都逐步电子化,在流程线上化的情况下,如果再缺乏自我约束意识和管理机制,潜在风险就更容易暴露。

因此,在这期间,监管部门从外部严格把控因违规或不审慎造成的风险隐患就显得更为必要。从农村金融机构角度讲,应科学提升内控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并通过培训、考核等形式持续强化内部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这样才能有效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