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刘维民 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关于泰州市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度监管报告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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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关于泰州市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度监管报告江苏银监局:现将泰州市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度经营及风险分析报告汇报如下:一

中国银监会泰州监管分局关于泰州市农村商业银行

2015年度监管报告

江苏银监局:

现将泰州市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度经营及风险分析报告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末,泰州辖内5家农村商业银行(不含异地机构,下同)资产总额1223.3亿元,比年初增加166.6亿元,增幅15.8%,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负债合计1126.43亿元,比年初增加155.5亿元,增幅16%,同比上升0.77个百分点。所有者权益96.84亿元,比年初增加11.17亿元,增幅13.04%,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实现账面利润18.22亿元,同比减少0.25亿元。

截至2015年末,全辖4家农商行异地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8.78亿元,比年初增加3.83亿元,增幅15.35%。各项存款余额20.56亿元,比年初增加7.06亿元,增幅达52.3%。实现利润总额3874.57万元,同比减少2197.2万元。

(二)变化情况

1.各项存款高速增长,存款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2015年末,泰州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996.9亿元,比年初增加126.5亿元,增幅14.53%,同比上升0.98个百分点,超过全市银行业平均水平2.39个百分点。其中储蓄存款大幅上升,比年初增加107.72亿元,占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增量85.2%;保证金存款连续两年持续下降,较年初下降4.9亿元,占各项存款比重2.2%。

2.信贷投放力度减弱,票据融资业务大幅上升

截至2015年末,泰州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各项贷款余额714亿元,比年初增加77亿元,增幅12.09%,同比下降1.46个百分点,低于全市银行业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增长点主要集中在贴现和贸易融资类业务,较年初分别增加33.4亿元和23.44亿元,增幅分别为77.9%和709.65%,占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增量69.65%。此外,表外银票业务也大幅下降,较年初减少8.35亿元。

3.拨备计提大幅上升,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由于资产质量持续下滑,辖内农村商业银行加大了拨备计提力度,2015年新计提拨备10亿元,核销不良贷款15.54亿元,同比增加10.38亿元。加上存贷利差收窄,2015年农村商业银行账面利润18.48亿元,同比减少0.25亿元,降幅达1.35%。净息差同比下降0.57个百分点,平均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同比分别下降0.18个百分点和2.09个百分点。

4.主要监管指标持续优化,分层预警指标达标情况良好

一是资本充足状况总体良好。平均资本充足率13.76%,平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2.65%,基本与上年持平。二是风险抵补能力总体较强。受不良贷款核销影响,5家农商行平均拨备覆盖率213.21%,拨贷比5.

21%,同比下降176.68个百分点和1.37个百分点。三是流动性指标总体稳定。2015年末农村商业银行平均存贷比71.62%、流动性比例58.1%、核心负债依存度68.62%、流动性缺口率29.06%、净稳定融资比例155.2%。

 二、主要风险和问题

(一)信贷资产质量持续下滑,不良贷款管控压力加大

1.不良贷款高位运行。2015年农村商业银行进入了信用风险大面积暴露的阶梯式上涨通道,不良贷款余额17.44亿元,不良率2.44%,分别比年初增加6.7亿元和0.7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银行机构平均水平0.15个百分点。

2.隐性不良急剧攀升。2015年5家农商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达24.58亿元,占不良贷款比例高达140.94%,同比增加20.38亿元和55.64个百分点,近10.56亿元尚未入账。  

3.前清后冒趋势不减。在我分局专门督促下,5家农商行加大了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全年清收处置不良18.74亿元(核销15.54亿元,清收3.02亿元),但全年新发生不良23.36亿元,呈现前清后冒、边清边冒的常态化趋势。

4.不良处置难度加大。从辖内农商行不良贷款处置的重点和难点来看,5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占比较大,而这部分贷款企业对外负债过多、多头授信普遍、互保联保交错、缓释措施有限,农商行难以通过正常途径清收处置,单边处置能力有限。再加上当前不良贷款核销难、成本高、通道少、诉讼滞等多重原因,不良贷款处置进展缓慢,且明显慢于贷款劣变的速度。

(二)重点领域和行业风险突出,坚守风险底线难度加大

1.大额授信风险隐患不容忽视。2015年我分局进一步完善重点风险领域贷款报备制度,辖内农商行大额贷款投放进一步放缓,一家农商行主动暂停半年大额贷款,一家农商行未新增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户数较年初净下降6户、余额较年初增加5亿元,大额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同比下降1.

5个百分点,有2家农商行大额贷款户数、余额出现"双降"。但不容忽视的是农商行大额贷款风险已经成为风险暴露的重灾区和化解的收容站,涉及多起大额授信风险事件,呈现行业集中高、多头授信严重、担保圈链复杂、风险处置难度高等特色,而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缓释措施极为有限,往往成为最终风险的承担者。

2.房地产及其关联行业风险初步显现。从信贷投放看,2015年房地产贷款小幅回升,建筑业贷款投放减少,两者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有所下降。但从风险暴露看,辖内房地产和建筑业贷款风险呈现上升趋势,尤其建筑业贷款,不良率较年初上升1.25个百分点,已有多笔贷款欠息或逾期,且"绕道"融资、借名贷款、多头授信问题严重。据建筑业客户反映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承揽工程项目报价较往年下降了35%,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3.担保圈链风险持续发酵。辖内农商行在特定区域内的互保、联保、循环保等担保圈风险持续发酵,如戴南、新桥、九龙等重镇,部分农商行因客户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所造成的隐性不良贷款体量较大,风险暴露呈由小微企业向大型企业、由个别行业向多行业、由单体企业向关联集团扩散趋势,破圈解链断网工作有一定进展,但化解难度仍然较大。

4.船舶运输贷款质态持续恶化。自2014年海运市场步入"寒冬"期后,海运企业未能走出困境,龙头型海运企业贷款"金泰"系贷款全部违约,濒临破产。辖内船舶运输贷款不良持续上升,高于农村商业银行整体不良水平,违约情况从市外向本地、个人向企业、小企业向大企业发散蔓延,逾期欠息现象普遍,且部分贷款形态并未及时调整,风险尚未充分暴露。

5.新兴业务风险难以掌控。由于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存贷利差进一步收缩,部分机构越来越不满足风险较低的传统资金业务,将目光投向从未涉及的高风险高收益的资金业务品种。但由于资金市场部人员配备少、专业化程度低,对这部分资金市场行情不太了解,风险识别和审查不太到位。准备投资的非标业务品种,甚至连投行业务规模较大的中小商业银行都不准备涉及,而农村商业银行一旦投资很有可能形成巨大损失。

6.信用风险两极分化明显。分地区看,南边两家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总体优于北边三家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末泰州、姜堰和兴化三家农商行不良贷款增量占辖内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增量88%,兴化、姜堰农商行连续四个季度出现隐性不良持续上升,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分别为173.56%和280.54%。

(三)市场定位有所偏移,转型升级未能真正落地

一是实体经济投放严重不足。剔除票据融资类业务(贴现、贸易融资类),农村商业银行实际信贷投放增量占贷款增量比重不足40%,部分机构存在惧贷恐贷心理,通过大量买断式转贴现业务增加信贷规模,导致真正有信贷需求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

二是阳光信贷工作效果不佳。通过阳光信贷抽查发现,部分农商行阳光信贷工作浮于表面,农户建档不真实,预授信和实际用信完全"两张皮",阳光信贷系统基本为户籍信息登记,未能起到信息科技指导阳光信贷深入开展的效果。

三是微贷技术运用推动缓慢。三家农商行微贷技术运用尚未真正开展,仍停留在与合作机构选择洽谈阶段,市场调研、人员配置仍未开展。四是战略转型未能落地。农商行战略转型更多停留在制度流程梳理和部门设置上,讲规模、拼速度的粗放式发展模式仍未完全扭转,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较为空泛,相关的业务模式、系统推进和激励配套仍缺乏有力支撑,规划执行缺乏有力监督。

(四)信贷管理较为粗放,贷款"三查"严重失真

一是贷前调查"不设防"。部分机构无视贷前调查的规定,在明知项目或企业不符合贷款要求的情况下,编造贷前调查报告,甚至发放借名贷款。二是银团贷款违规现象多发。银团贷款管理的随意性很大,部分牵头行和参贷行长期不履职现象较为严重,信贷管理较为混乱。

三是贷后管理严重不力。部分机构对贷款"一放了之",未能对贷款实际用途进行跟踪监测,导致贷款被挪用现象频发。四是执行监管规定不力。部分机构未能将银票贴现授信实行集中统一授信制度规定,仍存在银票转保证金等违规现象。

(五)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操作风险防控亟需加强

一是授信风险意识松懈。部分支行客户经理贷前调查不到经营场所现场调查,存在发放借名贷款、以贷还贷等违规问题,进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甚至进入民间高利借贷领域。二是员工行为管控松懈。从信访投诉看,部分支行员工管理边缘化,导致员工与信贷客户及资金票据掮客违规发生资金往来、向授信客户吃拿卡要、违规过渡资金、发放借名贷款、收取好处费等一些重大违规问题。

三是业务操作仍需规范。部分机构仍存在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资料上预先加盖印章的违规操作行为,个别银行甚至未能对质押的存单办理"账户止付"业务,存在极大的风险漏洞。

四是案件防控不够重视。现场检查发现,董事会对案防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不足,经营层对案防工作部署、落实及结果跟踪不到位,职能部门案件排查方式老套、排查手段有限,排查力度不强,排查结果不真,排查上报不实,形成了排查无问题,但信访核查问题属实的尴尬局面。

个别银行机构隐瞒案件,造成监管判断失误,延误风险最佳处置时机。如泰州农商行原领导班子长期隐瞒该行科创园支行违规对外担保事件,最终造成重大损失。

三、主要监管措施

(一)明确重点划红线,形成贯穿全年工作的主题主线

年初出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红线"七个严禁",明确借道发放政府平台、房地产贷款,集团授信,资金业务,规范经营等领域和业务的禁止性要求。同时围绕省局年初监管意见,落实七项重点工作任务,引导机构在落实监管红线和重点工作过程中,逐步树立了"对照红线看、按照红线办"的经营理念,某农商行准备组织近10亿元的房地产银团,因触及"严控非农领域银团贷款增长"的监管要求而主动放弃;某农商行则对照"平台借道贷款原则上三年内压降完毕"的监管红线,主动将9000万元的城投贷款转贷时压缩至6000万元。

7月中旬和12月上旬,合作科在分管领导带领下,组成督察组对重点工作及监管红线的落实情况进行序时督查,并对1家执行不力的机构进行了约见会谈。

(二)存量排队抓督查,认真做好不良贷款控制工作

扎实开展"信贷管理提升年"活动,于9月14日至16日对辖内5家农商行截止到8月末的对全部存量企业贷款和一定额度以上的个人贷款共计10663户488.67亿元进行了资产质量排队和现场督查,排查贷款总额占到全部贷款余额的71.

03%。其中,支持类7797户276.55亿元、帮扶类1878户171.71亿元、退出类645户40.28亿元。通过资产质量排队督查,摸清了辖内机构不良贷款控制难题,及时启动不良降控新举措,对泰州、姜堰、兴化等农商行下发风险预警指标达标提示书,对泰兴、靖江等农商行提出指标优化提质要求,确保全辖机构整体不良指标低位运行。

2015年末,辖内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如期完成省局管控目标。

(三)重查重处树权威,促成现场检查新常态

上半年,以"两违"检查为着力点,重查重处树权威,唱好全年工作的重头戏。在对靖江润丰村镇银行的检查中发现了其市场定位偏差、平台借道融资、基础管理薄弱等问题,不等形成检查报告和检查意见书,立即约见其董事长和发起行的行长,实现了"查实即改、边查边改"。

在对姜堰农商行的检查中,针对其存在的异地贷款和银团贷款管理混乱、存在监管套利及形成事实损失的情况,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单家机构实施了50万元的罚款,金额在全省合作条线列第一,体现了监管"长牙齿"的力度。

下半年,对兴化、靖江、泰兴农商行检查,仍保持对违规问题"逢查必罚"的监管新常态,促使兴化农商行主动停放大额贷款半年,台账化跟踪被查机构查后人员责任追究和处理,查经济处罚账户,查绩效扣减,杜绝造假。

(四)深挖彻查维权益,发挥好信访核查的作用

积极发挥人民来信来访作为监管第四种手段的作用,不简单的就信访查信访,而是以点及面、由表及里,通过深挖彻查,发现了一些常规检查难以发现的问题。其中,在对姜堰农商行张甸支行和泰兴农商行广陵支行的核查中,发现了员工与信贷客户不正常往来、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等问题,并责令两家机构在核查的基础上,实行整个信贷条线的顶岗检查。

通过信访核查和机构顶岗检查联动,对上述被查的两家支行行长给予行政撤职,对多名信贷主管、客户经理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记大过等处分,达到了"查一次、震动一家;查一家、威慑一片"的效果。

(五)风险巡检起震动,加大村镇银行监管力度

以风险巡检为切入点,按照"强化法人监管"的工作思路,加大了对辖内成立已有一定时间的4家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5月底至6月初,分局对辖内村镇银行进行信贷风险摸底,并同时组织"飞行检查"对其操作风险问题一并摸底。针对资产质量堪忧、信贷管理薄弱及诸多违规问题的村镇银行,向无锡银监分局发出联动监管意见函,引起了两家发起行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两家村镇银行的震动。

(六)传导压力破难题,打牢非现场监管数据基础

针对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数据审核不严、错漏屡出的现状,一是理顺数据报送路径,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机构查问题定措施,理顺数据质量报送途径,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二是落实责任要求,通过审慎会谈切实将审核责任落实给机构,明确如出现解锁类数据报送错误,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如发生非解锁类数据报送错误,则要求进行内部追责。

三是严格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非现场监管"四单"制度,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较多机构,2015年发放非现场监管提示单4份,非现场监管警告单3份,对在审慎会谈后出现了一起非解锁类错误的一家农商行,要求内部追责并在全辖通报。

(七)完善报备遏冲动,强化市场定位监管引领

一是深化阳光信贷基础工作。修订完善《泰州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农"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阳光信贷"劳动竞赛,要求机构在阳光信贷推广过程中要唯真唯实,不片面追求建档面,切实解决建档不真、预授信和用信两张皮的问题。

二是完善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报备制度,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通过对贷款投向、多头授信、担保圈链、贷款三查责任人等要素的把关,对大额贷款的风险由事后监管转为事前监测,及时做出合规性风险提示,合理规避了报备疑似审批的监管风险。

全年新增或部分新增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报备户数、余额达44户19.3亿元,3000万元大额贷款户数和增速同比均有一定程度下降,较好遏制了大额贷款发放冲动。兴化农商行主动停止银团贷款和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半年。

(八)推动转型促改革,探索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一是开展2014年战略转型落实情况评估,认真分析利率市场化、存款保险制度、存贷比调整等金融改革对自身业务经营带来的影响,督促机构及时修订完善现有战略转型规划,进一步实现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二是积极推进信贷和运营治理改革,通过召开机构座谈会、监管联席会等形式,促成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推进信贷组织和运营集中。

姜堰农商行整合信贷审批资源,成立市场发展部,优化组织架构。三是推动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名单,允许企业零还本或部分还本实施转贷,较好地减轻企业还贷压力。

同时督促机构全面推广微贷技术应用,扩大推广面,2015年农村商业银行全部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

(九)强化员工行为管控,加大操作风险防控力度

一是建立"监管在线",在机构局域网内开辟专栏,上挂最新关于案件防控和操作风险政策、典型案例,全员进行学习。二是开展操作风险专项治理,主要是在全辖机构开展外部风险传染调查、案件风险滚动排查、柜面操作风险排查和关键环节操作风险治理等专项活动。

三是开展操作风险现场检查,运用EAST辅助系统,联合省局对靖江农商行进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专项检查,对兴化、姜堰农商行进行操作风险后续检查。四是开展案件防控专题宣传教育,结合分局"促监管政策进基层行"活动,对全辖机构信贷主管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典型案例和政策解读。

(十)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新兴业务领域风险防控

一是探索行政许可集中化管理模式。建立行政许可小组,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科内集中,解决了行政许可事项人人做、人人不精的现状,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立新兴业务外聘专家团队。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办新兴业务的迫切需求,我分局聘请了在新兴业务领域具备比较优势的银行专家,加强对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培训、制度辅导、准入审核和后续监督,既提高农村商业银行新兴业务的开办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又提高监管队伍对新兴业务的业务指导和审查把关。

在外聘专家的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下,目前已成功阻止某家农商行高风险非标业务产品的投资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促进转型发展。指导机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尽快扭转过于注重规模扩张而相对忽视风险调整的业绩考核体系,加快完善成本管理、资本分配、资金定价和风险处置机制,,打造自己的核心金融产品、培育自己的核心客户群。推动机构坚守业务创新的本质,注重创新的质效,严禁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和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

(二)进一步强化市场定位。一是以阳光信贷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推进"三大工程"建设。督促机构根据分局阳光竞赛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阳光竞赛活动,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作。督促尚未启动微贷技术的机构在2016年有实际性的举措。二是持续深化推进小微企业"四新同创"活动,扩大转贷方式创新的覆盖面,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和小微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三)进一步加强资产质量管控。一是督促机构制定全年不良贷款压降计划和措施,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提升银行业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持续增强风险消化和风险吸收能力。

二是督促机构真实还原资产质量,做实五级分类,加大拨备计提力度,做实账面利润,增强资本实力。三是督促机构认真开展信贷管理提升活动,强化信贷和运营条线改革,理顺信贷流程,加强贷款全流程监管,严把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要和贷后检查关,实现大额贷款集中管理,强化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信贷业务水平。四是加强对重点机构风险监测和跟踪,做到风险早预警、早防控、早处置。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机构持续加强对船舶运输、房地产、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的监测分析,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信贷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及早做好风险应对预案。积极推动"破圈断链建圈"工作,加大风险预警和管控力度,严防关联企业贷款、担保圈企业贷款、循环担保贷款风险,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防止信用风险传染放大。

积极防范集中度风险,严控非农领域银团贷款和大额贷款,继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贷款报备制度执行,并对监管要求置若罔闻的机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充分发挥新兴业务外聘专家在业务培训、准入审核、制度审核和后续督查的作用,提高农村商业银行新兴业务的开办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切实做好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控工作。

(五)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保持案防高压态势。督促机构持续开展员工行为滚动排查,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后台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密切关注,对违规人员处理要规范问责行为,严格处罚尺度,绝不允许以违规积分弱化处罚力度,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

二是提升案件风险排查质效。要求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切实承担起案防职责,加强对案防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价与内部审计,提高案防执行力。同时,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要进一步做细做实,加大对重要业务领域、重点管理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排查力度,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揭示和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