冮瑞讲话 冮瑞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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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月25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予中央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通知>,这是针对2015年天津港"8·12

2月25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予中央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通知》,这是针对2015年天津港"8·12"特大事故的。《通知》传达之后,李希书记和陈求发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要求,我概括成十二个字:"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平稳。"同时,省委常委会作出安排部署,省政府要于今天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因此,此次会议是按照李希书记和陈求发省长的要求,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在省委常委会议上提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当前特别是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各级责任,狠抓事故预防,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刚才,于国安同志通报了2015年全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并做了总结教训的原因剖析。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去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下面,我就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全省上下要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坚决确保"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也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当前,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十分关注,越是重大活动、越到重要敏感时段,关注度就越高。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百姓也高度关注。因此,做好这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战线的首场硬仗,我们务必首战必胜。各地区、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绝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真正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我们必须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还很不稳固,安全生产形势时刻都是严峻的,安全生产监管的任务始终都是艰巨的。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重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刚才于国安局长通报,去年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9起(不含道路交通)、重大事故1起。今年2月17日,鞍山海城市又发生了一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5人的较大事故。

二是各个企业、城市的各个部位事故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排查出的隐患还没有整改到位,新的隐患又不断产生。春节前,省安委会在全省组织抽查了85家企业,就发现了689项隐患和问题,这只是85家企业,而全省仅规上工业企业就有14000多家。

这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有关企业的事故隐患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工作非常薄弱。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各个方面的问题还非常突出。

特别是在当前全省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冶金行业,几乎各个行业亏损面在不断增大,安全投入不足,企业负责人把很多精力都用在了抓当前的生产经营上,抓保障当前的职工收入上,在抓安全生产管理的精力上就有可能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最后导致事故的风险性不断增加。

四是季节性因素也增加了事故风险。春节过后,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陆续复产复工。

最近大家都看到,在火车站、汽车站,农民工背着行李,返城的人流在不断增加,每年都会出现农民工返城高潮。人流、物流、车流相互叠加,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不利因素明显增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在不断增加。再加上现在正是冬春季节交替换季的时节,气候转暖,冻土开化,雨水在逐步增多,也给各个行业领域特别是一些尾矿库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春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风险也明显增大。

另外,我刚才对去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绝不仅限于煤矿行业,现在非煤行业的事故在增加。二是事故的发生地点多数是在基层,有的在县区,有的在高新区、开发区,有的在乡镇,还有几起发生在村里。三是这些事故绝大多数都发生在民营中小企业。四是有些事故是因安全生产隐患形成的事故,有些事故则完全是企业工人在生产作业中违规操作,或者是操作不规范、不懂安全防护保护知识所造成的。

因此,这些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必须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甚至是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我们当前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的安全稳定。

第二,要持续不断地再次组织全省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春节前省安委会组织的排查检查基础上,近日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再次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这次检查行动涵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治理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有色冶金、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铁路、民航、码头、港口、车站、建筑工地、水利、电力、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个行业领域;还有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

我们还要高度重视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集中的场所,特别是生产企业,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等事故风险较大的企业。

二是要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促检查同步进行。各个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和属地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在动员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好各个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派出督查组全面开展督促检查。

三是要强化监督指导。辽宁煤监局要牵头负责对五大国有煤矿和各产煤市的煤矿安全检查。省(中)直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地对本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省安委会要协调抽调有关部门组成8个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将于3月初到各地开展全面督查,督查范围涵盖各重点行业领域及市、县(区)、乡(镇)监管的企业,抽查各市、县企业不得少于10-20家。

这里我再补充一句,刚刚我说的是当前的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的各种监督检查、专项综合检查,甚至专项整治,是你们的主要职责,是一年365天常规性、常态化的工作,要用99%甚至100%的精力和力量做好这件事。

第三,要强化煤矿的安全监管

我省现有煤矿288处。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就发生了4起伤亡事故,造成5人死亡。可见,抓好煤矿的安全生产仍然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精神,使足劲、出重拳、下狠心、得实效,创新方法,强化监管,确保煤矿安全稳定,为实现煤炭企业脱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严格驻矿监管。省政府机构改革马上就要到位了,省安监局下设的省煤监局要坚持对五大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常年派督导组,24小时驻企业监管。

同时,我们也要求各个国有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力量和监管力量。要选派得力人员,长年驻矿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各个方面的制度规定,监督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整治。

二是要严格当前煤矿复产验收。从3月20日开始,组织地方小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此前一律不准开工生产。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组织煤矿的复产验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小煤矿,坚决不许复工生产。

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对煤矿复产验收是要签字的,本来不符合标准,你却验收签了字,最后出现问题,那责任是不可估量的。因此,要以最严格的验收标准逐步使小煤矿退出市场,消除安全隐患。

对复产验收工作不认真、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这次检查,我们不仅要检查企业,还要检查各级政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各个方面工作。三是要严格控制小煤矿数量。

省里经过研究,已经形成共识,决定从现在起,要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停止颁发新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没有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着手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对过期没有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注销。

第四,要强化非煤矿山特别是尾矿库的安全监管

春季开化后,尾矿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能就充分暴露出来了。为此,一是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节后复产验收审查,严防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一些山谷型的尾矿库,尾矿库下面有村子,有老百姓居住的,一定要严格排查,严格验收审查,严防事故发生。

二是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和整顿关闭。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经整顿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关闭。

三是要加强头顶库、采空区、采煤场的治理。特别是坝下有居民、学校、厂矿及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风险评估论证,研究制定治理和预防事故的对策措施,夯实安全基础,确保尾矿库的安全。

我再跟各个市安全生产主管副市长说一句,确保生产安全最有力的措施、最治本的措施就是淘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落后生产能力,也就是经过我们验收,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这些企业和项目,坚决不让生产和运营,这是解决安全生产最治本的办法和措施。

第五,要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有两个重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要始终加强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于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省公安厅、省消防局都已经开会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各市一定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区和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单位为重点,持续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火灾隐患排查,严格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没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消除致灾因素。同时,要加强农村地区的防火工作,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隐患排查,实行群防群治,确保山区、林区和乡村安全。

第六,要强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

这些年,城镇燃气特别是老旧小区,流动人口、外来人口较多,出租房比较居中的居民区的燃气管道陆续发生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隐患,我们一定要强化专项治理。一是要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对本地区城市燃气在经营使用、规划建设、设备质量、管线运行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底数和所需整改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对燃气管网老化、占压及液化石油气站要进行排查,列出清单,落实治理责任单位。

二是要督促燃气企业规范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对燃气主管网进行安全监测,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是要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储存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列出隐患问题清单,逐项提出综合治理意见。

对存在重大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确保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四是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处在最基层,每个小区、每家每户怎样、哪个房子是外来人员租住的,管网怎样、煤气怎样,哪儿有隐患,甚至消防安全隐患,他们最清楚、最熟悉,一定要把这些社区工作人员的作用发挥出来,共同把安全工作做实。

下一步,省政府将对各个县(区)、高新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要研究一些具体办法,制定文件和具体措施。

第七,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天津港去年发生的特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昨天省委常委会传达的通报精神,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扎实有效地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制定处置防范措施,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是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持续开展危化品、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的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组织专家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诊断式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三是要开展加油站合法合规性排查。突出抓好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的监管,特别是有港口的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对港口危化品储存、运输,一定要时刻按照标准、按照要求、按照规范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第八,要强化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

从各市情况看,现在一些新建项目正在陆续开工,在建项目正在陆续复工,农民工正在陆续返城。这对经济发展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形势、非常好的态势,是我们所期望、所要求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开春后,一定要把建筑施工特别是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摆上重要日程,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一是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前的安全指导,按照复工安全验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要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地铁等地下建设工程为重点,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等各个方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突出、设施设备不安全可靠等各方面问题,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是要严厉打击资质、证照、施工手续不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施工安全创造基本保证条件。

第九,要强化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

省公安厅、省交管局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都已做了专项部署。在此基础上,我再强调一下。各地区、各部门要以"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员为重点,加强路面巡查和定点检查,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以包代管等现象。要加强对桥梁、隧道、道路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存在隐患的路段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增设警示标志、告知牌等安全保障措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常态性、长期性、常规性的工作,是一项既需要治标、又需要治本的工作。当前甚至近几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把治标放在首位,以治标为主,以监管为主。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亲自带队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解决实际问题。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发挥好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职能作用,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要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知值班操作规程和有关应急预案,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

以上十条意见,我相信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企业在思想上都已经高度重视了,要在重视的基础上,还要重视、重视、再重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一定要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措施,为实现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实现全省"十三五"各项工作的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