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明保险 吴晓明危险驾驶案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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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一是未发生实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吴晓明的血液酒精含量刚达醉驾标准,且其醉驾时间在凌晨1时许,行驶路线非城市主干道,路上车辆行人稀少,相比于醉酒程度高或者在交通繁忙时段和路段的醉驾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较低,对道路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很小.二是主观恶性小.案发当晚,吴晓明由其司机驾车送至酒店参加同学聚会,说明其对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已有一定认知,并作了相应防范.聚会结束后,吴晓明派司机送同学回家,在此期间得知女儿发高烧,其救女心切可以得到社会公众广泛理解和宽容,故其主观恶性与其他持侥幸心理的醉驾行

一是未发生实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吴晓明的血液酒精含量刚达醉驾标准,且其醉驾时间在凌晨1时许,行驶路线非城市主干道,路上车辆行人稀少,相比于醉酒程度高或者在交通繁忙时段和路段的醉驾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较低,对道路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胁很小。

二是主观恶性小。案发当晚,吴晓明由其司机驾车送至酒店参加同学聚会,说明其对酒后驾车的危险性已有一定认知,并作了相应防范。聚会结束后,吴晓明派司机送同学回家,在此期间得知女儿发高烧,其救女心切可以得到社会公众广泛理解和宽容,故其主观恶性与其他持侥幸心理的醉驾行为人相比要小。

三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正当职业、无犯罪前科、是初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悔罪表现。

四是本案不存在从重处罚量刑情节,可以认定吴晓明的醉驾行为系“犯罪情节轻微”情形。因此,按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吴晓明宣告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既深入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宽精神,也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