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儿童医院新址规划方案公示

2018-03-02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4.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1.将道路宽度30米及以上交叉口采用渠化交通的处理方式.2.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各种设施与绿化不得阻挡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1.所有建筑及设施应按<太原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配置停车位.2.停车场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宜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以及桥梁隧道引道处.在路段上,通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

4.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1.将道路宽度30米及以上交叉口采用渠化交通的处理方式。

2.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各种设施与绿化不得阻挡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

1.所有建筑及设施应按《太原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配置停车位。

2.停车场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宜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并远离交叉口;不得设在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以及桥梁隧道引道处。

在路段上,通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向错开30米。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

规划确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路缘线转角弧线切点向主干道方向延伸80-100米范围内,向次干道方向延伸60米范围内,向一般道路延伸20米范围内,为禁止开设机动车道出入口路段。如确需在上述路段内设置机动车道出入口,只能设置右转出口,出入口位置应保持距交叉路缘线切角弧线切点20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