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南渡越野2016 南渡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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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编制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岑溪市南渡镇政府页面进行公开。

一、 概述

2016年,南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自治区、岑溪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创新体制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开体系。调整了南渡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力量。建立健全了镇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并且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有3名政务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在此基础上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上报阶段工作总结,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机制,提升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严格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实利益的情况和各级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口头申请等方式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活化载体,丰富公开形式。依托自治区"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涵盖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于所要公开的信息,我们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确保在公开时限内及时上网公开,并且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工作随时公开。在充分运用网络的同时,我镇还积极开拓其他信息公开方式,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以及阅览室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还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窗口,并及时向查阅点报送各种公开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30余条,主要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区政府网站发布,同时以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阅览室查阅点为辅,让公众能以多种形式对公开信息进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镇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部门共计15个,包含七所八站。公开信息分为重点领域信息、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行政审批、、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

2016年我镇无虚假、不完整信息,没有收到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形式要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仍存在公开的信息量较少、更新较慢等问题;二是一些部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对公开内容仍存在把握不准的问题;三是我镇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通过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对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继续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主,辅以"一中心两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便利。

2016年,我镇将按照自治区、柳州市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切实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持续、规范推进。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责任,规范流程,积极探索建立保密审查与协调会商、专家咨询、涉诉案件应对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公开应依法公开的内容。同时,认真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