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南渡盘古 岑溪市南渡镇又传出有人偷小孩!真相就在这里 大家都来看看吧!

2017-09-05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5月8日上午9点多钟,岑溪市公安局南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岑溪市南渡镇义新村变电站附近抓到一名想拐卖小孩的男子,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南渡派出所值班民警.协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了简单问话,该名男子开始时自称叫"房二",是马路镇人,过一会又讲自己是波塘镇人,前后回答不一.为进一步弄清该名男子的身份及他有无拐卖小孩的嫌疑,民警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男子约50岁,身上有一股"臭"味,语无伦次,无法清楚表达自己

5月8日上午9点多钟,岑溪市公安局南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岑溪市南渡镇义新村变电站附近抓到一名想拐卖小孩的男子,要求派出所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南渡派出所值班民警、协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了简单问话,该名男子开始时自称叫“房二”,是马路镇人,过一会又讲自己是波塘镇人,前后回答不一。为进一步弄清该名男子的身份及他有无拐卖小孩的嫌疑,民警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男子约50岁,身上有一股“臭”味,语无伦次,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只记得自己是波塘镇波塘电站附近的。

经与波塘派出所联系,并经波塘派出所调查核实,该名男子是岑溪市波塘镇荔村人,名叫黄某某,有精神病,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平时很少时间在家,经常一个人步行到昙容、马路街赶圩,靠捡垃圾过生活,隔几天又会自己回到家,在家时是由其兄弟照顾的,没有偷小孩或拐卖小孩的意识和能力。

弄清楚情况后,南渡派出所已经通知黄某某家属将其带回家,加强监管。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根据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下一步将对造谣、传谣者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