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状告江南: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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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近有这么一则新闻引起大家的关注,就是著名作家查良庸(笔名金庸)状告网络作家杨治(笔名江南)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公开道歉,作家江南出版的图书<此间少年>中,使用了金庸的人物角色名字,江南对此事回应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此间少年>是一本同人小说,江南也是凭借此本小说让人熟知,金庸曾强调,“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对于侵

最近有这么一则新闻引起大家的关注,就是著名作家查良庸(笔名金庸)状告网络作家杨治(笔名江南)侵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公开道歉,作家江南出版的图书《此间少年》中,使用了金庸的人物角色名字,江南对此事回应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

《此间少年》是一本同人小说,江南也是凭借此本小说让人熟知,金庸曾强调,“文学一定要原创,有些网民拿我小说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是完全不可以的。你是小孩子,我不来理你,要真理你的话,你已经犯法了。在香港用我小说人物的名字是要付钱的。”对于侵权问题一直是创作领域争论不休的话题,抄袭的定义也是一直没有一个规定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