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高全喜 东方历史沙龙(57)高全喜、贺卫方、李红海:英国大宪章的历史和演变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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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高全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代表著作包括<宪政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

高全喜,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法学院教授,代表著作包括《宪政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休谟的政治哲学》等。

贺卫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代表著作包括《逍遥法外》《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以及翻译、合译《比较法总论》、《法律与革命》、《新波斯人信札》、《外国法制史》《美国法律辞典》等。

李红海,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法律史、英国普通法。代表作包括专著:《普通法的历史解读》;译著:《英格兰宪政史》《大宪章》《英国普通法的诞生》等。

沙龙主题:

800年前的1215年6月15日,英王约翰在武装贵族的兵谏之下签署了《大宪章》(Magna Carta)。它首次明文规定了国王在法律之下并须服从法律的原则,自此埋下了法治理念的种子。其中包括“未经其侪辈合法裁判或依据吾国之法律,任何自由人均不得遭受逮捕或监禁或剥夺财产或逐出法外或流放或以任何方式毁损,吾人亦不得主动或受命对其攻伐。

”(贺卫方译),其精神深刻影响了后世,直到今天。学术史研究已经表明,《大宪章》的产生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同时也在其诞生后的八百年里得到了不同的解释和发展。本期沙龙,我们邀请几位知名法学家,围绕着这段历史展开学术讨论。

主持:李礼 东方历史评论执行主编

详细地址:言几又书店(海淀图书城西大街35号3幢一层,中关村创业大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