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列阳律师简历 为贪官辩护的律师们:刘志军与律师谈历史人物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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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在<廉政瞭望>记者的印象中,钱列阳善辩,许兰亭稳健,张青松睿智,李肖霖果断.尽管"四少"风格迥异,但也能轻易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为贪官"说话"的人文_本刊记者

在《廉政瞭望》记者的印象中,钱列阳善辩,许兰亭稳健,张青松睿智,李肖霖果断。尽管“四少”风格迥异,但也能轻易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

为贪官“说话”的人

文_本刊记者  姚晓熙  发自北京

随着甚嚣尘上的刘志军案一审判决死缓,而刘志军本人早已放话“无论生死,都不上诉”,此案终于告一段落。

作为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尽管在结案后声称,不再谈及刘案的任何细节。但刘案给他本人带来的关注和争议,已经成为他在刑辨生涯里无法抹灭的烙印。

“为贪官辩护”并非钱列阳的专利。与他并称刑辨界“京城四少”的许兰亭、张青松和李肖霖律师,同样曾为不少落马高官辩护。

在《廉政瞭望》记者的印象中,钱列阳善辩,许兰亭稳健,张青松睿智,李肖霖果断。尽管“四少”风格迥异,但也能轻易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

他们都曾因帮“坏人”辩护而受到公众的指摘、舆论的质疑。但在他们眼中,这些落马高官与普通当事人并无差异,而他们的辩护宗旨,始终是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作为刑辩律师,他们有自己的职业操守。而他们也在与各色贪腐官员的接触中,倾听这群曾经手握重权的行政者的心声,洞悉他们鲜为人知的一面。

谁能为高官辩护?

从田文昌到高子程,从钱列阳到许兰亭,许多为落马高官辩护过的律师都是京城“名嘴”。在外间看来,要成为贪腐高官“代言人”,必须是法律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这类案子确定辩护律师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人家属委托,一种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许兰亭指出,“指派的话,考虑到这类案子普遍影响力较大,也比较复杂,会找相对有经验,沉稳持重的律师。”

刘志军案就是由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钱列阳担任辩护律师的。“名气也是代理这类案件的一个因素,毕竟有名望的律师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当事人及公众的疑虑。”钱列阳对记者说。

于是,高官职务犯罪类案件逐渐集中到一批为数不多的刑辩律师手上。钱列阳在十年间代理了五十多起官员贪腐案,其中有轰动一时的建国以来第一大卖官案——马德案、原央视总导演赵安案、中国农发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案、农业部农垦局原副局长丁力案等。

而在许兰亭代理的这类案件中,涉案官员级别达到省部级以上的就有六七件,他的当事人包括原山东省委副书记杜世成、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胡楚寿等。

“从村主任到副部长,我接过的官员职务犯罪案可能有上百起。”张青松说,变成贪腐案件“专业户”,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在不知不觉中就有这么多人找上门来了。

在他接手的案子中,家属委托的占大多数。有的是慕名而来,有的则是通过熟人介绍,还有的会接触多名律师,最后从中筛选。

“官员家属对律师的要求普遍比较高,”许兰亭说,经验丰富、有责任心、有名气基本上是共同标准。

除了家属,落马官员自己也会对律师有所判定。“大多数官员都极其精明,能够很快地从交谈中辨认出律师的业务水平,如果辩护人的理解力和眼界达不到期许,他很快就不用你了。”张青松说:“没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根本对付不了他们。”

而接手这类案件,并非如外界人士所想象的能“大赚一笔”。“指派的情况下,约等于做义工,基本都是自己贴钱,委托的也不比普通案件的诉讼费高。”钱列阳对记者透露。

“你想,官员因贪腐涉案,财产一般都被查封了,家属哪来那么多钱请律师。就算有钱,也不敢拿出来啊。”北京一名资深刑辩律师告诉记者。

在许兰亭看来,替高官辩护,收益并不是重点。“大多数刑辨律师之所以接这类案件,多半是因为对案件的兴趣。毕竟能够为高官辩护的机会并不多,能从中获得宝贵的阅历和经验。”

“名嘴”的技术活

不过,与落马官员打交道,尤其是为一些级别显著的高官辩护,绝对是一项技术活。

“首先要不卑不亢,从人格上尊重他们,这是取得他们信任的基础。”许兰亭总结多年来的经验称,“另外要尊重他们的隐私,与案情无关的,哪怕外界有再多传言,也不去过问。”

“有的官员兴趣爱好很广泛,比如对历史或者人物传记感兴趣,可以陪他聊一聊,建立良好的沟通。”

钱列阳与刘志军的交流,就是从历史人物开始。二人从胡适谈到傅斯年,刘志军还向钱列阳推荐了《南渡北归》,钱藉由阅读这套书尝试着接近刘志军的内心世界。

张青松律师则擅长从当事人家属方面着手。“第一次会见前,可以先问问家属他是什么样的性格,平时是什么处事风格,以便找到和其谈话的切入点。”

有的官员在落马后非常悲观,完全放弃辩护,不愿谈及案情,倒愿意拉拉家常。也有官员死活不认罪,一定要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两种极端都考验着辩护人的耐力和智慧。

“有官员跟我说,钱我是收了,但那是礼尚往来,不属于犯罪。”许兰亭说,“这种时候,我会跟他分析,按照法律你这是可以定受贿罪的,要反复跟他们解释。当然,如果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本身存在争议,当事人的意见有理由有根据,我也会支持。”

很多律师都提及,多数落马官员在任上时就脾气火爆,个性张扬。

“进去以后,他们很快会意识到自己并没有那么牛。不过,也有执迷不悟的,这就需要律师去点醒他,必要的时候还要镇住他。”

张青松向记者回忆一起印象颇深的案子。涉案官员是济南某开发区的一名副厅级干部,此人落马前就肝火很旺,在看守所里也积习不改,甚至一见到律师就拍桌子。

“我只能从业务上与他就事论事,想办法镇服他。”张青松说,“经过多次会面,他也逐渐认识到自己并没有那么聪明,也能够认罪。”

除了与当事人的沟通能力,这类案件的辩护律师还有一个容易招来质疑的问题:外界普遍认为,高官落马,大部分都案情清楚、证据确凿,有无律师或谁来辩护,影响不大。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业内人士都明白,这类案件虽然辩护空间相对较小,但并非没有辩护空间。”许兰亭解释道,“罪轻辩护也是一种成功。比如可能判死刑的判了死缓或者无期,可能判无期的最后判了有期,这里面肯定有律师的作用。”

他提及最近刚办完的原广东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一案。“这个案子我们在受贿罪的金额认定上提出了异议,事实是罗把一部分钱借给了一个老板,并收取利息。起初控方认为这部分利息算受贿,后来经过我们的据理力争,法院认定不构成受贿。”

“罗荫国案最后判了死缓,并且没有上诉。所以即便是定同样的罪名,罪行的轻重、数额的大小还是会有很大区别,也会影响到最后的量刑,这就是律师的可辩空间,怎么能说律师无用呢?”

贪官往事

在这个仇官仇富情绪高涨的时代,贪官的形象往往容易在片面理解中被公众认知脸谱化。而在辩护律师的眼里,却能把他们还原成个性迥异,且感情充沛的多面体。

许多律师都认为,大多数落马官员不仅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较高的文化修养,还有不错的口碑和人品。

“这些当事人中基本没有令我觉得反感的,他们大都为人随和,有的还很讲义气。”许兰亭对记者说,甚至有官员就是因为太讲“义气”,帮朋友办事,并因此落马。

多名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接触过的落马官员大多是平民出身,靠着自己的艰苦奋斗上位。并且他们在为官之初,都很讲原则,甚至说得上十分清廉。

张青松给记者讲了一个真实的事件。“陈兴銮(原山东东营市副市长)那个案子我记忆犹新。当时他一审被判了死刑,二审找到我。我看了材料,觉得判死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陈兴銮在一审中对部分指控一直不肯认罪。他跟我说,一开始很多人给他送钱,他从来不收,甚至送钱的人放下钱撒腿就跑,他从窗户给扔出去。

结果后来他发现工作完全无法开展,没人配合。于是以后有人送钱,他就用一个信封装好,写上名字,放在保险箱里,从来没去动过。我听了他的故事,其实很动容,但是我告诉他,你说这些我可以相信,但是别人会不会信?不论如何,这2100多万元财物从你家抱出来,那就可以认定受贿罪。”

“后来我劝他认了罪,鉴于认罪态度好,赃款赃物也全部追回,二审改判了死缓。”张青松说,不少当事人都会对律师说起自己的无奈,有的甚至从小时候的经历说起。在贪腐方面,大多官员都经历了从坚决拒绝到半推半就,最后坦然接受的过程。

“他们也会剖析自己的内心,很多人到落马之后才顿悟,我其实并不需要这么多钱,为什么要犯法?!”许兰亭告诉记者。

而在审判阶段,大部分官员对贪腐事实都供认不讳。不过,他们也有执拗的一面,抱有一种“是我的就认,不是我的坚决不认”的坚持。

张青松在代理原云南楚雄州州长杨红卫一案时就曾遇到这种状况。“当时他只认受贿罪,对滥用职权罪则坚决不认。我们几个律师经过论证,认为受贿罪认定的好几笔金额都有争议,想给他打掉,没想到他说,这个你们律师去辩吧,我无所谓。”

在张青松看来,虽然身为阶下囚,但不少当事人身上不乏人格魅力。“有的官员知识面非常广;有的做事雷厉风行,很有魄力;有的则为人豪爽,不拘小节。”

“杨红卫就是一个例子,他之所以不认滥用职权罪,是因为当时他为了让一个项目上马,力排众议下了决策。虽然程序上不合法,但他认为自己完全是为了‘地方利益’。尽管法律上他的确犯了罪,但从感情上真的很难去界定。”

贪官的人权

高官受审往往容易受到各方关注,而其辩护律师也因此可能被推上风口浪尖。钱列阳此前就曾说,“如果刘志军死了,我会被骂无能;如果没死,我会被老百姓骂。”

而张青松认为,贪腐案件的关注度不一定完全取决于官员级别的高低。比如杨达才、雷政富等人,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他们的落马有一个特殊的背景,或者“出线比较精彩”。

涉案官员越炙手可热,辩护律师就越容易被“拷问”职业道德。公众往往会抛出“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律师应该坚持公平正义还是为贪腐开脱?”这样的问题。

然而这些问题并不会构成职业辩护人的的困扰。“落马官员也有人权,为他们辩护是天经地义的。”许兰亭认为,作为涉案官员的辩护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其权益得到最大化,这就是公平正义。

“人们常常会有两套标准,第一套是人人都有辩护权,这个没人会否认;但第二套是专门用在刘志军、雷政富、李昌奎这类人身上的,他们就不该有辩护权。有时候我们渴望回到野蛮,有时候又想追求文明,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辩护其实就是一种司法文明的体现,它是人类作为一个有爱群体的表现——我们不能对自己的同类采取野蛮的手段。”张青松如是说。

他还认为,公众对于贪官的愤怒情绪,有一部分缘于信息的片面化。“司法的神秘主义,是一种很古老的树立权威的方法,但是已经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公众越关注的案件,审判的公开性却越差,这种矛盾会导致公众过于偏激。”

钱列阳也曾对此祭出他的观点:反腐败不能光靠杀掉一两个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