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列阳律师后台 北京律师是首都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后盾”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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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第一届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服务团成立于2006年4月,成员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推荐的资深律师.四年来,法律服务团各位成员怀着对首都交通管理工

    第一届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服务团成立于2006年4月,成员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推荐的资深律师。四年来,法律服务团各位成员怀着对首都交通管理工作的热心、爱心和关心积极发挥参谋作用,对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交通问题提出了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交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服务团协助北京市交管局宣传和培训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起草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他们先后参加了交管局组织的各类论证会五次,对涉牌涉证、飙车、碰瓷等新型交通违法犯罪的打击、“五日制”限行措施怎样科学合理轮换、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理自助设备的执法程序、给予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人在媒体公开曝光、本市电动车辆管理等多个执法难题提供了大量的宝贵意见。

    其中,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钱列阳律师多次研究打击飙车、碰瓷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在深入研究提供详实的法律意见的同时,还积极联系协调我国刑法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对“危险驾驶罪”进行反复论证,并且促成了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提出将“危险驾驶罪”写入刑法修正案的立法建议。

    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蒋京川和钱列阳两位律师针对“五日制”限行措施如何科学合理轮换,提出了具体、科学、可操作的法律意见,受到交管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服务团还对行政、民事、刑事等诉讼案件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多次为交管局发生的个案提供法律支持,选派律师为具体案件把关,提供执法意见,直至代理交管局诉讼。

    比如,某演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媒体热炒,社会影响较大,服务团委派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和钱列阳两位律师在电视访谈节目中适时发表意见,做到了“在报纸上有字,在广播里有声,在电视中有影”,为交管局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特别是服务团在奥运期间为交管局提供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了交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某系统合同案是交管局关系到奥运工程的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合同执行得很不顺利,服务团的张卫华律师接到案件后,放弃节假日休息,夜以继日地研究案情,拿出最理想、最有力的方案,出具四份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该系统在奥运期间的顺利运行。

赵小鲁律师在代理宣武支队与某公司的经济纠纷案中,先后五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往返与对方代理谈判。在与某公司占地纠纷案中,义务协调相关单位。奥运前夕,在某广告公司与交管局涉及标的1000万元的诉讼案中,赵小鲁律师多方奔走、联系,从奥运大处着眼,最终协调广告公司撤诉。

    此外,当年身怀六甲的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吕立秋律师在市交管局研发自助执法设备中,不辞劳苦一次次提出合理化建议,时任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的王建平律师为交管局与协管员签定劳动合同积极谋划。

    律协秘书处承担了服务团的联系工作。对交管局的每一项法律服务需求,秘书处都做到了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推荐最适合的律师,随时协调律师与交管局之间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组织协调作用。

    第一届法律服务团优质高效的服务为首都交通管理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广泛好评。参与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协会也摸索出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新办法和新形式。北京律师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交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深化服务,做好首都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律后盾,做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