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实名举报村支书贪腐 岚山纪委回复被指避重就轻

2017-12-1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近日,有媒体陆续接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义和村的多名群众来信,反映该村书记陈占国违规招标.破坏耕地.以权谋私以及街道党委包庇纵容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本报

近日,有媒体陆续接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义和村的多名群众来信,反映该村书记陈占国违规招标、破坏耕地、以权谋私以及街道党委包庇纵容的情况。接到举报后,本报遂派工作人员前去调查。

根据村民臧夫平、臧夫太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村民举报村支书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违规招标。2010年11月29日,村委公开招标村西南角养殖区,有60多户参加竞标,14户中标,价格为3500元-4500元不等。

在养殖区招标结束后,村支书突然宣布村西到村北的土地也要招标,起标价1800元每亩,并且说谁现场交5万元保证金,谁就有资格竞标。由于村支书事先没有通知交保证金的事,所以在场的40多户竞标者没有一个人能现场拿出这么多钱,无缘参加竞标,这时村支书陈占国从抽屉拿出5万元现金后,向在场的村委成员表态:“你们几个就不用参加竞标了,我比起标价高100元承包,到时候分个份给你们。

”村民付先锋提出异议为什么就他一个人承包,村支书的弟弟上去就要揍他,吓得村民再不敢作声,最终村支书以每亩1900元的低价承包土地共计80余亩。

承包后,村支书又以每亩8800元价格转包给他人建物流园区,从中牟取暴利。第二,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原村支书滕加迎承包的栗子园到期后,村委规划为养殖区,陈占国承包后在2012年转租给安东卫北门的胡某作为其装饰公司的厂房,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

第三,破坏耕地,挖土卖钱。村菜园地中间有个面积1亩的水塘,2013年春,陈占国以修水利的名义,强行将水塘旁边的5亩菜园地收回,挖土卖钱,具体操作由其表弟后合村的赵桂磊负责,土方款占为己有。

第四,对外出售小康楼,拉拢党委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2009年,村委规划了小康楼,本村除了陈占国的弟弟和姐姐获得购买资格外,其他村民无人获得,其余的全部出售给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党委的个别领导(现在已经转让)。第五,发展党员任人唯亲。陈占国担任村支书10年多,发展的党员除了亲戚就是生意合伙人,其中包括自己的亲弟弟、儿媳妇等。

在村民实名举报多次以后,岚山纪委答应近期给举报村民回复,地点在安东卫街道办,根据村民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街道办的纪委书记孟书记和岚山区纪委分管该片区的李书记参加了这次回复会议。针对村民反映的村书记陈占国违规招标一事,李书记代表区纪委调查组给出的回复是:经过调查了解,招标前召开过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且利用村喇叭进行宣传,在招标程序上不存在问题,竞标价格合理。

村民质疑:村西南角的土地还不如村西北的,竞标价格都到3500-4500元一亩,村支书承包的土地却只需1900元一亩。

针对反映陈占国擅自改变栗子园土地使用性质的问题,李书记的回复是:村支书陈占国是经过村委召开会议,公开招标承包的,转包给胡某的原因是经营不善,按时向村委缴纳了承包费,村集体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村民质疑:栗子园变成装饰公司的厂房,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属于违法不?《土地管理法》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44条规定:涉及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请问纪委能够提供村支书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审批手续不?

针对村支书破坏土地,挖土卖钱的问题,李书记的回复是:为了解决旱地浇水的问题,2012年,村里争取了区水利局审批的小水源工程。通过村喇叭宣传,公开招标,为了解决机械费,采用取土顶账的方式挖的水塘。村民质疑:既然是水利局的工程,水利局拨的钱哪里去了?为何水塘上不见半点水利设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严禁占用耕地挖水塘,取土,挖沙等,破坏耕地5亩以上的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水利局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退一步讲,即使需要占用耕地挖水塘,也应该是由国土局来审批才对, 纪委也并没有提供国土局的相关审批手续让村民看,其说法的真实性让人怀疑。

针对村民反映的对外出售小康楼,拉拢党委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李书记的回复是:经过调查,村民所反映的该街道办工作人员于某并没有在该村买小康楼,当时村委对外出售小康楼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小康楼配套设施资金不足的问题,资金全部存入村委账户。村民质疑:小康楼为什么不卖给本村人,本村人买了难道就不给钱了吗?并且《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住宅楼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违法的。

针对村民反映的发展党员任人唯亲问题,李书记的回复是:按照党章规定,只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即使是亲戚也不是不可以,并且据他们调查了解,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该村姑娘嫁给本村小伙子的比较多,村子又小,所以亲戚连亲戚,并且解释说,书记的儿媳妇臧娜是2008年入党,当时还不是陈占国的儿媳妇。

据举报人讲:在他们上访期间,有一次在饭店吃饭的时候,碰到某消费导报的两位记者,这两位记者曾帮助他们给岚山纪委送过举报材料。在该记者将他们的举报材料送到岚山纪委大约2周后,举报人到岚山区纪委信访室了解情况,一位姓范的领导(后来得知是信访室主任)接待了他们,在谈到记者帮忙送材料的时候,范主任表现的很不高兴说:“你们找记者,记者就什么事都能管了,那还要公安、检察院、纪委干什么?反映问题要按正规渠道解决问题,记者又没有深入你们村里,他知道什么事!

”举报人解释说:“我们平常看新闻,好多事都是记者给曝光解决的,所以才找记者。”范主任告诉举报人:“你们找记者就是不按照正规渠道反映问题。”并且问找记者花了多少钱,举报人说没花钱。范主任说:“你看起来也是个很精神的人,别去花那冤枉钱,你一分钱不花,记者能帮你办事?你拿我们当傻子了?”举报人提供了他和范主任的谈话录音来证明他的说法。

举报人告诉本报调查人员:纪委在安东卫街道办给他回复的那天,举报人一行刚去的时候,李书记开始并没有先给他们答复,而是拿出来一个据说是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打击新闻敲诈的文件念给他们听,并且告诉上访人:他们所找的某消费导报的记者,他们也上网查了,不是什么正规报纸,有关投诉这个报纸敲诈的帖子很多。

并且说当时这两个记者来送材料的时候,本来想协调宣传部找公安查他们的,但是后来领导说,网上发个帖子反映问题我们都查,人家是来给我们送材料的,又没有给我们造成什么危害,把送信人给查了显的我们太不仗义,所以就没查。如果以后他们有什么违法乱纪的话,我们再协调宣传部门查他们。

在给村民的回复结束后,举报人问:“给我们送材料的记者就是诈骗的吗?”李书记肯定的回答:“对。”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谈话录音显示:在岚山纪委李书记回复他们的那天,李书记还专门从网上搜了两篇稿子念给举报人听,一篇是来源商广网的《夏邑村民诬告村干部被判刑一年》,另一篇是来源光明网的《诬告陷害村干部 男子触法拘三月》。

并且说,在这次调查结束后,村支书陈占国强烈要求还他清白。李书记还提醒几位上访村民要注意一个风险:如果举报不实,涉嫌诬告,法院通过调查,证明诬告属实的话,要追究举报人刑事责任的,所以他才从网上随便搜了几篇村民诬告的报道,让他们几个人看看。

当举报人提出纪委的回复有包庇嫌疑的时候,李书记告诉举报人:你们如果觉得我们有包庇嫌疑的话可以告我们。举报人要求给个书面回复,李书记说需要找信访室范主任,当举报人给范主任打电话的时候,范主任说,纪委回复都是口头的,牵扯到涉密,所以不能给,如果有什么新问题,再去找给你们答复的那两位领导,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然后就以接访忙为由匆忙挂断电话。

举报人告诉本报调查人员:纪委就是这样把球踢来踢去,现在他们再去找范主任反映问题,门卫请示范主任后直接连门都不让进了,老百姓反映问题为什么这么难?举报人臧夫平气愤的说:“都说习主席上台后,打老虎捉苍蝇,搞群众路线教育,要求党委要密切联系群众,岚山纪委就是这样联系群众的吗?李书记还口口声声说替我们着想,注意防范诬告风险,需要警惕新闻诈骗,他的所谓善意提醒,我们冷暖自知。”

据了解,他们这几个实名举报的人在村里的日子并不好过,书记正在千方百计的报复他们,有的水电都给断了;有的孩子的口粮地都让村里给收回去了;有的半夜接到恐吓电话等等。中国之大,竟无他们说理之处。举报人表示:即使困难再大,也要上访到底,替全体村民讨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