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涉嫌受贿500余万受审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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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涉嫌受贿500多万元,7月7日下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现年51岁的晏金星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涉嫌受贿500多万元,7月7日下午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现年51岁的晏金星,历任中共泗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案发前任中共宿州市委副秘书长,今年1月被宿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据宿州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2月至2012年9月,被告人晏金星在泗县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47人贿赂计人民币363.4万元、价值人民币5.65万元金条一根,为他们在工作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安徽泗州学校、安徽利民路桥集团等13家单位贿赂计人民币73.1万元、价值人民币73.7455万元商品房一套、购物卡6万元、日元30万元、欧元5000元,为他们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以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1.8955万元、日元30万元、欧元5000元。

记者注意到,晏金星受贿的途径,主要是在逢年过节、儿子上学、母亲去世等家中的"重要日子",接受下级干部的贿金。仅2008年其母亲去世,晏金星就受贿十余万元。

起诉书显示,行贿的47人分布在泗县县委、县政府机关各个部门,基层乡、镇机关40多个单位,多数为单位"一把手",多数为在工作岗位调整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行贿,晏金星在受贿后,也是极为"仗义",行贿者很快都会被提拔。

在60起受贿事实中,接受官员个人行贿单笔最大17.4万元,来自泗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某某,为同晏金星搞好关系、在工作中及职务调整时得到帮助和支持,张某某于2003春节至2012年春节,以节日看望、晏金星母亲去世等名义多次送给晏金星共计人民币17.

4万元。而晏金星接受企业行贿最大一笔来自泗县嘉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某某、总经理何某某所送的价值人民币73.7455万元的商品房一套。2009年,泗县嘉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泗县学士小区开发权,后该小区更名为泗州第一街。

为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得到晏金星的帮助和支持,余某某、何某某于2011年以晏金星儿子的名义订购合肥商品房一套,总房价价值73.7455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晏金星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服法,接受法律惩处。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对此案择日宣判。(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