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铭导师 关于民族志的几点思考——王铭铭教授为我校师生之讲座

2018-02-2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7月26日早上9时,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教授应我校副校长杨昌儒教授的邀请,在我校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101会议室为

7月26日早上9时,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教授应我校副校长杨昌儒教授的邀请,在我校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101会议室为民族学学科师生作了主题为“民族志的几点思考”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石开忠教授主持。

王铭铭教授讲座现场

王铭铭教授在此次讲座中共讲了五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王教授从人类学角度定义民族志,指出,民族志是人类学研究的初步阶段,是人类学方法的基本层次。民族志是运用观察、描述和实地考察工作等方法对人类社会的描述性研究。民族志既指研究的过程(田野工作),又指研究的成果(作为志书的民族志)。

第二,王铭铭教授就民族志研究的对象,即,“民族”进行了解读。列维·斯特劳斯将“民族”理解为广义的“社会共同体”,在民族志中,“社会共同体”与通常观念上的现代“个体”有区别,是指原始人、古人,或者说“individual persons”。

在列氏的笔下,“人群”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有明确的边界,但与周边其他人群存在密切关系;二是关系有结构,这一结构既可为“二(多)元共生”(互惠交换),又可分为“等级”(三联体);三是所有“人群”(社会)都经由“文化”与自然世界形成关系。

第三,王铭铭教授对莫斯的论著进行了整合,扩展了“人”的概念界限,承认任何“人”(社会共同体)都是与广义的“他者”(物、他人、神)相关的。“人”的这些内容,曾被界定为“文化”的诸“因子”或“方面”,而“文化”在民族志的研究中最好被理解为人文关系的总体状态。

人文关系,是“己”与广义的“它”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些关系分布在大小不一的社会共同体中,它“因地制宜”,形成人中心、神中心、物中心的形貌,相互之间存在差异,但在等级与互惠的符合意义上,却普遍一致。

第四,王铭铭教授向大家介绍了民族志的形成、变化及我们的知识处境。民族志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后期,早期的“古代业余民族志”包括对古代中国、阿拉伯世界、欧洲的异域记述,还包括近代传教士、商人、军人笔下的异域记述。

随后,“内行民族志”开始孕育。如,摩尔根对易洛魁人的研究、库兴(Frank Kushing)对祖尼人的探究、波亚士(Boas)对因纽特狩猎-采集人的研究。20世纪初,马林诺夫斯基在西太平洋进行民族志田野工作实践,并于1922年开始发表一系列民族志文本,标志着现代民族志的传统得以建立。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民族志迅速成长,并且拓展了研究的地理区域。1970年之后,西方人类学家开始对民族志提出了一些质疑。

第五,王铭铭教授以漫画世界地图的形式向大家展示了世界民族志诸区域传统的成就分别是什么。

王铭铭教授在讲座结束以后,对在座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他针对师生提出的如何从民族志角度看待社会与法律中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在民族志中是否可以将结构学派与解释学派相结合、欧美人类学的发展情况、以及民族志与民俗志的区别等问题作了耐心解答。

最后,我校副校长杨昌儒就创建导师工作室问题与王铭铭教授进行了交流与沟通;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石开忠教授对本次讲座做了总结,勉励同学们积极学习,努力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