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菲:重读毛泽东致雷经天信看诛郑筱萸

201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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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于7月10日被执行死刑消息震惊海内外.一些海外媒体就有出现多种解读.有海外时评云:对郑筱萸执行死刑,当局决策背

    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于7月10日被执行死刑消息震惊海内外。一些海外媒体就有出现多种解读。有海外时评云:对郑筱萸执行死刑,当局决策背后也更多考虑社会舆论压力。而7月1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发表题为《郑筱萸为害巨大,依法当诛》的评论云:郑筱萸伏法,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与愿望,充分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

这三个“充分体现”恐怕是对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最为权威的解读。

面对郑筱萸伏法,笔者重读开国领袖毛泽东于1937年10月10日致雷经天的那封十分著名的书信,别有一番感受。

熟悉中共历史的人们都知道,雷经天是当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也是审判黄克功案件审判长。黄克功是何许人?党史云:是少时加入红军,跟随毛泽东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有过显赫战功,当时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的八路军军官。

1937年10月,就是这位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把刘茜打死。本来杀人就要偿命的道理人们并非不清楚,问题就出在这个杀人者不是一般出身,而是跟随毛泽东闹革命有着战功的军官。

更令人关注的是,延安当时“不少人也纷纷出面以抗日战争全面铺开为由为黄讲情,有一些老井冈也通过不同渠道向毛泽东讲情”。面对如此局面,毛泽东深谋远虑,果敢决策,他亲笔致信主持审判的雷经天,发出斩钉截铁之言:“他(指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又说,“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见《毛泽东书信选集》100页)

时间尽管跨越70年,面对郑筱萸被执行死刑,毛泽东这些掷地有声的话仍然似洪钟般响量。毛泽东为何坚决地支持法院处决黄克功,并非毛泽东不念旧情。事实上,在致雷经天信中,毛泽东也流露了“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的深深感情,但是毛泽东始终着眼于教育整个党,教育整个干部队伍。

因此,毛泽东认为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和红军成员较之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纪律。用今天的话说,同样犯罪,官员更应严惩,刑律更应严肃。事实证明,只有更加严格要求官员,更加严格管理官员队伍,才能警醒广大官员。

史料显示:毛泽东的坚定果敢,“挥泪斩马谡”,平息了人们的疑虑,重申了共产党和军队“更加严格纪律”要求。此后,延安风气始终井然有序。(见《伟人风范》)

不言而喻,最高法院对郑筱萸执行死刑除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外,同样体现了对官员“更加严格纪律”精神。有媒体对郑筱萸案发出的时评云:我国制度弊端恰恰在于,出了事,就完全归咎于个别人,而放弃追究整个土壤的责任。这就如同割草,只要草地还存在,割掉了一茬,又会长出新一茬。

(见《南方日报》2007年7月11日)反思郑筱萸案,出问题不仅是郑筱萸一人,整个药监系统也有一批掌权者前后倒下。人们同样看到,在不少行业,腐败也有逾演逾烈之势。

可见,教育广大官员抵制腐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抵制腐败,需要综合治理,但是从严惩治违法乱纪官员尤其是高官却是很重要的措施,这就是杀一儆百的意义。只有像毛泽东所说的实行“更加严格纪律”,才能促使党员尤其是广大官员保持对法律的敬畏,留下克己奉公的素心,而一旦对官员犯法违纪问题“网开一面”,那么,其负面影响可以印证一句格言:在一个人身上失去原则,就在千百万人身上失去说服力。

推进改革开放构建和谐社会,执政党任务更加艰巨,面临形势更加复杂,人民对执政党要求更加高。因此更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

从严治党,需要更加严格的纪律;从严治党,需要“挥泪斩马谡”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