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严查“不干事 不担事”庸政懒政怠政干部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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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反对四风通知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侵害群众利益乱作为等不

反对四风

通知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侵害群众利益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当前一些地方和机关单位“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不担事”等为官不为的消极腐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对于少数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贪念,广大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损害干部队伍形象,严重损害海南的发展环境,必须坚决整治和遏制。

通知明确指出,“不干事、不担事”当前突出表现为26个方面的具体问题,要对照这些重点问题一件件检查整改,把督查落在实处。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检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不力,“六个一”责任不落实,不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困难等问题。对直属机关和单位,重点检查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混日子等问题。对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重点检查普通群众办事难,该下放的权力不下放、该取消的审批不取消、不按行政审批目录实施审批,人为设置障碍等问题。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检查不关心群众,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对照这26个方面,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自身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首先自查自纠、逐个整改。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查找解决本地本单位存在的“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在媒体上点名道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