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提“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已改判无罪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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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 今天(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检察机关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要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案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qu

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 今天(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检察机关健全冤错案件源头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要认真审查每一份申诉材料,发现有冤错案可能的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勇于自我纠错,对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杨明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分别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已依法再审改判无罪。

“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始末

1994年1月13日夜里,福建莆田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捆绑致死,警方立为“忠门1?14凶杀案”。莆田公安局经侦查后认定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为犯罪嫌疑人,并将他们抓获。

福建高院经审理于1999年4月4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后,许金龙等4人的家人坚持申诉。

2014年2月,福建省检察院向福建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16年2月4日,福建高院开庭再审此案,并依法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