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许金龙冤案中 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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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再审 福建省 死缓 许金龙 抢劫罪 定案 蔡金森 被告人中国聚焦此前该案被认为定案存疑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16日)上午作出决定,对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进行再审,并向原审被告人家属送达再审决定书.此前,该案四名被告人均被以抢劫罪判处死缓.案件追溯到21年前的1994年1月,福建省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杀.当时的现场显示,家中房门被撬.挖开,家中有多处被翻动迹象.莆田警方以抢劫案立案侦查后,许金

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许金龙等4人抢劫案

再审 福建省 死缓 许金龙 抢劫罪 定案 蔡金森 被告人

中国聚焦

此前该案被认为定案存疑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16日)上午作出决定,对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抢劫一案进行再审,并向原审被告人家属送达再审决定书。此前,该案四名被告人均被以抢劫罪判处死缓。

案件追溯到21年前的1994年1月,福建省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66岁的村民郑金瑞在家中被杀。当时的现场显示,家中房门被撬、挖开,家中有多处被翻动迹象。莆田警方以抢劫案立案侦查后,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蔡金森等4人成为犯罪嫌疑人。除许金龙外,其余3人均在侦查阶段供述称参与抢劫杀人,并分别分得3000多元现金和若干戒指,但在检察机关介入后,四人则都表示遭遇了刑讯逼供。

1995年6月,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蔡金森死缓,判处许金龙等3人死刑。1999年4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四人犯抢劫罪,但对判决结果进行了改判,四人都被判处死缓。

判决作出后,四名被告人及其亲属走上了申诉之路,他们声称被告人无罪,并称此前遭遇了刑讯逼供。

2014年初,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原判认定蔡金森、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共同抢劫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今天上午,福建省高院作出了再审决定书。再审决定书认为,经复查,再审检察建议及申诉人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蔡金森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法律的规定,决定本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择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蔡金森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申诉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殿学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该案存在定罪的疑点,主要表现在四名当事人均有不在场的证据、被告人的口供后来都翻供了等等。王殿学说,一般来说,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刑事案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

今天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也发布了该院决定再审许金龙等四人抢劫案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