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维迈 陈志远:无私奉献 砥砺前行
陈志远(右一)积极促进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陈志远 55岁,1983年从部队退伍,被安排到贵州省从江县工商局工作,先后担任过市场管理员、市场股股长、工商所所长、消费者协会负责人等职,每个岗位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为消费维权事业默默奉献了35年。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文新)从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山区,当地居民的维权意识薄弱,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陈志远恪尽职守,竭尽心力。
2011年,陈志远开始负责从江县消费者协会工作,消协只有他一个人。受理投诉、组织调解、案件录入、提供咨询、对外宣传、信息汇总等工作,全都由陈志远一人承担。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但陈志远从来都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消费投诉无论大小,他都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在处理投诉时,他依法调解,以理服人,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

2015年6月,陈志远接到农村消费者梁先生的投诉称,他通过网络查询、电话订购的方式,花费1万元从四川省南部县一家农机公司购进一台农业机械,发现机器无法正常使用,便联系农机公司要求退货,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梁先生于是向从江县消协投诉。

陈志远接到投诉后,认真了解案情的来龙去脉,决定把这一起投诉作为典型案件来抓,还消费者一个公理。
由于被投诉方在四川省南部县,属于跨省投诉,维权难度较大。陈志远通过网络查询,获知四川省南部县工商局联系方式,随后以函件的形式请求四川省南部县工商局给予协助,并先后多次对接南部县工商局,询问进展情况。

经过数日的不懈努力,最终被诉方同意退还梁10000元购货款。梁先生在收到退款后,特意给陈志远送来一面锦旗,并说:"如果没有陈志远同志的帮助与努力,我的血汗钱就要不回来了!"
35年来,来自消费者的感谢、锦旗,对陈志远来说不胜枚举,但他从未将一件件投诉的成功调解,当作自己的功劳,仍然一如既往的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消费者。
从江旅游资源非常丰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2016年8月,从江县消协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建立"满意消费在景区"维权投诉举报机制,以从江县"岜沙、小黄、加榜梯田、银潭四景"景区所在地乡镇为第一责任单位,从江县市监局、县消协组织协调联动市监分局、消协分会以及景区所在地村委,实现12315、12365、12331三个投诉举报平台的整合,实行统一受理、归口办理、联动处置、限时办结"零距离"维权模式,实现"投诉不出景区,维权不出景点"。
与此同时,指导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设立消费投诉电话,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在各景区内的旅游服务中心,建立消费维权站,在景点村委会设置维权工作点,方便游客就近咨询和投诉举报。在这项创建工作中,陈志远不顾年龄大,体力差,总是冲在最前面,将工作做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
2017年7月,从江县消协又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陈志远和市场监管局干部一起,深入商场、超市、连锁店及专业市场,开展创建工作宣传,让经营者充分认识开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义务,主动开展优质服务承诺,自觉履行消费维权法定责任。
他还积极走访一些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听取他们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内部规章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对愿意开展创工作的,指导企业自主申请,市场监管局辖区分局推荐上报,结合分局的推荐意见和各消协分会的意见后,最后确定创建单位,并给予授牌。
35年来,陈志远一直在消费维权岗位上无私奉献,"将消费维权当作自己神圣的使命",这句话鼓舞着陈志远无怨无悔,继续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