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在连召开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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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5月16日至17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公安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兵团公安局法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12个地市级全国公安机

5月16日至17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公安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兵团公安局法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12个地市级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主要领导,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助理、省公安厅党委***、厅长王大伟出席了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关耀林,市公安局党委副***、副局长王庆国出席会议。部分与会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王大伟厅长、王庆国副局长分别代表省厅、市局致辞。

据悉,本次座谈会上,各与会成员单位围绕如何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执法公正以及执法示范单位如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行讨论;并分组对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开发区分局、刑侦支队、监管支队黄海路派出所、大连湾派出所等六个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观摩考察,就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场所建设、刑事科学技术、应对新刑事诉讼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角度,充分展示我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受到公安部、省厅领导和全国同行的充分肯定。

我市公安机关开发区分局、中山分局青泥洼派出所、大连湾边防派出所3个单位被公安部命名为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据了解,公安机关建立和落实执法示范单位制度,是公安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树立典型、创造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此,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在市、县和基层所队三个层面分别选树了一批执法示范单位,意在通过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这一手段来推动公安工作发展,各地在积极申报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同时,普遍选树一批本地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其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座谈会期间,各与会代表对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显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分别以“强化管理、打造名牌、保持先进、全面提升”为主题,认真总结近年来执法示范单位建设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巩固、深化和提升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水平,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发展献言献策。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合肥市公安局莲花派出所、江苏省厅法制总队、江西省厅法制总队分别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