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棠路遥 刘绍棠:公安法制路上的“跑男”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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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09年,刘绍棠刚调任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就制定出简单明确.易于实操的<亚运安保执法执勤手册>,后又协助出台29项政策通告,为2010年广州亚运安保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2012年,他组织力量历时15个月编写了一套涵盖全局公安工作各项内容的<执法大纲>,力促广州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2013年调任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局长后,他依然坚持以执法规范化破解执法难题,使花都公安工作发生巨变."以点带面",促进"皮具之都"蜕变

2009年,刘绍棠刚调任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就制定出简单明确、易于实操的《亚运安保执法执勤手册》,后又协助出台29项政策通告,为2010年广州亚运安保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2012年,他组织力量历时15个月编写了一套涵盖全局公安工作各项内容的《执法大纲》,力促广州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2013年调任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局长后,他依然坚持以执法规范化破解执法难题,使花都公安工作发生巨变。

“以点带面”,促进“皮具之都”蜕变

2013年初,刘绍棠调任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局长。当时,花都正处于城镇化关键时期,各种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处于转型升级阵痛时期的“中国皮具之都”——狮岭镇,“欠薪”、“黑作坊”、“黑诊所”、“医闹”等问题频繁被媒体曝光。狮岭成为他到任花都后面临的第一块“硬骨头”。

面对狮岭“乱局”,刘绍棠明白,抓好治安复杂地区的整治,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针对狮岭派出所打击“黑诊所”、“黑作坊”中法律认定难、现场取证难、查处取缔难等老“三难”问题,刘绍棠提出联合工商部门打“黑作坊”、联合卫生监督部门打“黑诊所”,同时要求狮岭派出所立足内部资源挖潜,在派出所内选任了12名兼职法制员配置到4个值班组及刑案组、治安组中,创新性地实现24小时法制组贴身为办案人员服务的机制,迅速提高了对“黑诊所”、“黑作坊”的打击效能。

面对“医闹”事件频发的情况,刘绍棠发现,很多“医闹”者都是明知无理且以为“大闹多赔偿、小闹小赔偿、不闹不赔偿”,所以故意聚集大量老乡,搞出祭拜尸体、围堵村委和医院甚至是派出所喊冤的局面,希望得到更多不合理的赔偿。

刘绍棠要求狮岭派出所对此情况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责任。经过警方对两起分别有数十人参加的“医闹”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后,狮岭的“医闹”事件数量呈直线下降。2014年5月至今,狮岭没有发生一宗“医闹”事件。

为了防止发生“欠薪”事件,刘绍棠要求警方同时对务工人员和企业主加大宣传力度,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在警力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刘绍棠领导下的狮岭派出所办理的近18000宗案件,没有发生一宗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群众对辖内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满意率达到96.5%和97.1%。

依法办案,让闹事群众口服心服

2013年4月,刚刚到任花都的刘绍棠抓住广东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成效检查验收这一有利契机,全力推进花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为了改变花都各办案单位执法人才水平参差不齐的局面,刘绍棠在全局率先试点开展派驻法制员工作。在分局各单位工作压力大、警力不足的情况下,他在全分局范围内选拔22名法学理论功底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民警担任派驻法制员并分配到基层一线指导执法。

实践证明,派驻法制员对派驻单位案件指导、审核、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大提高了分局的整体办案质量。由于成绩突出,2014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在花都召开派驻法制员及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工作现场会,推广“花都经验”。

2013年5月30日,花都区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死者家属多次上访并通过媒体对事件进行不实炒作,对公安形象造成较大影响。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纷纷就此作出批示,要求迅速依法、妥善处置此事。

刘绍棠立即成立由监督室、法制室、预审大队、看守所以及办案单位组成的案件调查处置小组,从死者被抓获、审讯、关押、提审等环节入手,确认在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公安执法均无过错、无责任。同时,他积极引导家属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最后,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裁定,认定公安执法在整个事件中无任何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裁定,家属同意对死者尸体进行火化。至此,整个事件得以妥善解决。

两年来,在刘绍棠的带领下,花都公安分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2014年度,花都公安分局在广州市全市执法考评中总得分在各区(县市)排名第一,同时被评为广东省2014年度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该分局刑警大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是全省7个获得该殊荣基层单位之中唯一的刑警部门;花都狮岭派出所派驻法制员工作经验受到广东省公安厅好评并在全省推广。

30年如一日,刘绍棠扎根实干、不改初心。他笑言:“在建设法治公安的路上,我还是个不断学习的学生。我愿意做个公安法制路上奔忙不息、不断自我挑战的‘跑男’!”

人物简介

刘绍棠,1984年7月在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岭南街派出所入警工作,曾任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花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三级警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