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审判 宋建国终审维持无期原判 收受2390万贿赂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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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宋建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正局级的"一级警监",在退休前夕,没能"平稳过渡".今天(2016年2月21日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宋建国,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正局级的“一级警监”,在退休前夕,没能“平稳过渡”。今天(2016年2月21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高院)日前就宋建国涉嫌受贿一案做出裁定,驳回宋建国对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5月,将满60岁的宋建国被北京市纪委调查。2014年8月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批准逮捕。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北京市一分检)以宋建国涉嫌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一中院)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6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决,认定宋建国收受多名商人巨额贿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宋建国不服提起上诉。经审理后,北京市高院裁定驳回宋建国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4年4月间,宋建国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特定关系人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94万元向马桥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购买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房屋2套;收受翟某给予的其公司在通州区开发的商铺2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据了解,宋建国喜欢字画,早年认识了经营北京融德画廊的孙某某。2009年到2014年4月,宋建国先后介绍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某某等人到孙某某的画廊里购买字画,而这几人均找过宋建国办理“京A”车牌,宋建国都帮他们办成。孙某某称,他和宋建国达成默契,只要宋“介绍”的买卖,他和宋分成,至案发前,宋建国获得的收入高达1530万元。

宋建国利用权力也形成了“圈子腐败”。经查明,其司机杨某某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分别为多人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共计43.8万元。

生于1954年的宋建国堪称老公安,毕业于北京市公安学校。在北京市辖下派出所当了10年基层民警和8年派出所所长。从1995年开始,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总经理、保安管理处处长和通州区公安分局局长。2006年,52岁的宋建国升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按照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惯例,局级干部58岁退居二线,60岁正式退休,宋的辩护律师赵运恒告诉财新记者。2012年12月6日,宋建国刚庆祝完58岁生日就身陷“双规”传言。《财经国家周刊》刊发报道称,“宋建国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被调查的原因是“利用职务之便,在购车摇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当天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连发三条辟谣微博,称“此消息不实”。

购车摇号,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职权,与公安交管局的宋建国并无关系。彼时,摇号制度刚实施一年多,因其缺乏公平合理,成为众矢之的。那则报道让宋建国置身于“敏感的”民怨,据财新记者了解,宋建国一度非常紧张和恼怒。赵运恒告诉财新记者,案情表明,当时纪委还没对他开展任何的调查。2012年12月,宋建国被免去交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这也是依据年龄进行的正常免职”。

静观一年半之后,正当宋建国认为可以松一口气之际,2014年5月27日,他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纪委的电话。他按照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被宣布接受调查,进入“双规”程序。

几乎同期,宋建国之子宋喆,也因贪污和利用影响力受贿,共计金额1200余万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如今,二审法院终审裁定已下。管中窥豹,宋建国与商人的朋友圈,呈现出一个典型的官商利益纵深交织的隐秘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