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绍泉、吴晓丹任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盐城市吴晓丹的老公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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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5月30日上午,盐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会议任命周绍泉.吴晓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汝宏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葛春宽为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徐杰为市卫生局局长,童健为市旅游局局长,戴红春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会议接受了章大李.丁建奇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告.会议决定,免去章大李.丁建奇副市长职务,免去周强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朱新龙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许松柏市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史学健市旅游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徐军为盐

5月30日上午,盐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会议任命周绍泉、吴晓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汝宏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葛春宽为市港口管理局局长,徐杰为市卫生局局长,童健为市旅游局局长,戴红春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会议接受了章大李、丁建奇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告。会议决定,免去章大李、丁建奇副市长职务,免去周强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朱新龙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许松柏市卫生局局长职务,免去史学健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徐军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宋海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倪凤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因徐清宇已被省委另有任用,会议接受其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任命戴飞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赵启兵、李万高、张素静、蒋恒凤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葛步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议批准任命了9个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他们分别是:童加舟为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杉为滨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亚祥为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正胜为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立东为建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永娣为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志平为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山为大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定为东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唐元高已被省委另有任用,会议接受其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戴飞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绍泉,男,汉族,泰兴市人,1961年10月生,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2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8年8月起,先后任泰兴县古溪公社鲍顾小学教师,周庄中学教师,公社民政科干事、科协秘书。1984年12月任泰兴县古溪乡工业公司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9月在安徽教育学院中文系文秘专业学习,1987年7月任泰兴县古溪乡政府秘书;

1990年1月任泰兴县古溪镇党委书记助理秘书,1991年1月任泰兴县古溪镇顾庄村党支部副书记,1991年10月任泰兴县(市)古溪镇交运公司副经理,1993年1月任泰兴市古溪镇副镇长,1994年3月先后任泰兴市古溪镇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6年5月任泰兴市七圩镇党委书记;

1997年9月任泰兴市副市长,2001年1月任姜堰市委副书记,2001年11月任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副书记,2002年7月任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工委副书记,2003年1月任泰州市海陵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08年3月任泰州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

吴晓丹,女,汉族,淮安市人,1969年4月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在淮阴师范专科学校英语系学习,1989年8月在淮阴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0年12月起,先后任淮阴团市委组织部办事员、副部长,学少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团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0年11月任淮阴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2月任淮安市淮阴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3年12月任淮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2005年3月任共青团淮安市委书记、党组书记;2007年3月任淮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主任。

徐军,男,汉族,扬州人,1964年8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2年2月入党,1981年12月在扬州市邗江县新华书店参加工作,1984年1月在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读书。1985年7月起,先后任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院院长助理、副院长;1998年1月任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2年2月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8年8月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戴飞,女,1963年7月生,江苏盱眙人,省委党校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92年11月入党。1980年12月在盱眙县第一水泥厂参加工作。1983年4月任盱眙县司法局办事员;

1985年7月起,先后任盱眙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临淮人民法院副庭长、庭长、院长助理、纪检组长、副院长、党组成员;2003年1月任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4年11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党组副书记;2007年4月任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7月明确为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