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王禹偁 王禹偁作《清明》诗“杏花村”或在红安是耶?非耶?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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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清明>诗的作者系唐朝杜牧,世人大多深信不疑.但笔者近日闲翻旧志,却有惊人发现--纂于清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首《清明》诗的作者系唐朝杜牧,世人大多深信不疑。但笔者近日闲翻旧志,却有惊人发现——纂于清朝的两部《黄安县志》竟明确标明此诗系北宋王元之(王禹偁)所作!

翻开《黄安县志》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刻本之《卷二·坊里邨落·店》一章,其中写道:“九官店,距县十里,达麻城,宋、元邮传。北五里至杏花村店。宋乾道中,学士王元之出守黄州,适清明经过其地,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之句。

”另同治八年(1869年)刻的《黄安县志》之《卷二·建置志·桥梁》亦有这样的文字:“问有桥,距县一里,明天启甲子(1624年)邑人耿汝念建,在杏花村口。相传王元之清明日过其地,有‘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之句,故名。”

《清明》是王元之的大作吗?笔者好奇,上网查阅搜索,这才又有了新的发现。原来《清明》自问世以来,其出身就一直饱受争议。如今学界基本达成一致:《清明》非唐诗,其作者亦非杜牧。特别是在今年3月2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施爱东博士在做客人民网时指出,所谓杜牧的诗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是一首伪诗。

5月17日,人民网又全文刊发其署名文章《清明时节雨纷纷,杜牧何曾欲断魂》。该文详细考证了“千古名诗《清明》是伪诗,并非杜牧所写,其实是典型宋诗意象的组装产品。”一时间相关报道和文章被各类媒体大量转载,引起广泛关注。

认为《清明》的作者不是唐代杜牧,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一是杜牧的个人诗文集和中国古代最全面、最权威的唐人诗集均不见有载;二是专家考证,南宋末年,首次刊载该诗的《锦绣万花谷后集》和首次署名作者是杜牧的《分门纂类唐宋时贤千家诗选》这两本集子,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可信度不高;三是该诗自问世以来,其出身就饱受争议。

当代有众多专家学者或从唐诗诗律的角度,或运用现代“口头程式理论”,对该诗加以分析,认为《清明》不大可能是唐诗,“乃是典型的宋诗意象的组装产品。”

如此看来,旧时的两部黄安县志都将《清明》诗归在王禹偁名下,绝不会是一个简单的错误。且对于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也不能听之任之,或者一味怀疑。因为这也许正是在还原历史的真实。

王禹偁,乃北宋官员、诗人、散文家。秉性刚直,遇事直言敢谏,一生中三次受到贬官的打击,仕途坎坷。晚年被贬于黄州,世称王黄州。王氏贬官至黄州,迟于杜牧而早于苏轼。这样,王禹偁所处时代,个人经历和心境与《清明》一诗倒还十分相合。

而且,他是北宋初期首先起来反对唐末以来浮靡文风,提倡平易朴素的优秀作家之一。他的诗同散文一样,语言平易流畅,风格简雅古淡。王氏的文学主张和艺术风格与《清明》诗的特点可以说甚为契合。对照杜牧,王禹偁似乎要更加贴切。

黄安(今红安县)之地宋时属黄州管辖,黄安杏花村正好处于汴京通往黄州的“光黄古道”之上。况且按照旧时黄安人的认识,该诗之于黄安杏花村,是有直接关系的。前朝名人赋诗,邑人可谓津津乐道,所以对于编纂县志的执事者而言,弄错作者的概率是微乎其微。

前后几部县志,凡提及此,均持此说,那么即便前面弄错,后面应该不会再错。况且两部县志皆为官修,其主纂之人非山野鄙夫,皆为地方一时之名宿。退一万步说,诗中牧童所指的“杏花村”可以有错,但引用一首名诗应不会笨到将其作者弄错。有鉴于此,《清明》一诗的作者如县志所述为王禹偁,看来应当是可信的。

如果《清明》的作者真的就是王禹偁,那么是否可以认为,诗中牧童所指之“杏花村”,就是黄安的杏花村呢?

诚如前面的两部清代县志对此皆有提及,且两部县志在《古迹》一章,都将“杏花村” 作为重要古迹列入,并且在记载村落的时候,又都将“杏花村”排列在黄安第一村的位置。这是为什么?我们可以思考。同治八年县志收录的“黄安八景”之一为“杏墅春融”。其文曰:“杏墅者,杏花村也。去城东二里许,宋、元为豫楚孔道,今无车马喧矣。有古井,味甘冽;有桥曰‘问有’……”配图中描绘的杏花村、孔道、问有桥和古井皆历历在目。

考最早的黄安县志《黄安初乘》,发现也有关于黄安“杏花村”的记载。在该书《上卷·山川》一章“附古迹”中有以下文字:“邑东二里许有杏花村。里谣云:桃花店上沽好酒,杏花村里产贤人。贤人不知为谁?或为来谶。有泉,甚甘冽。”

耿定向已在《初乘》中将“杏花村”列为当时黄安的第一古迹,可没有像后来的县志那样说明《清明》诗及其作者与杏花村有何联系。但我们以此可以推断,黄安杏花村之得名,至少不迟于明万历朝,而且很可能在宋、元以前即有此名。这比所有能提供安徽池州、山西汾阳、湖北麻城等地的所谓“杏花村”得名的证据的时间都要早。

在今天的红安县城东部,即有一个建制乡——“杏花乡”,该乡又有“杏花村”,此“杏花村”正是《初乘》所指之杏花村,数百年来其名不易,沿用不辍。而乡以村而得名,只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事情。近几十年的城市化发展,已令该乡、村与红安县城浑然一体矣。

《清明》作者乃北宋王禹偁,牧童所指杏花村在湖北红安。是耶?非耶?受资料和笔者自身认知所限。或许会有专家学者来研究考证,最终找到更加令人信服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