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章子怡 [原创][杂谈天下]从黄松有案判决结果考问高子程
据中国新闻网报导,昨日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当记者采访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时,高子程这样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超过我们的预期,判重了”。高大律师一般在走出法庭时对记者的提问都是用一句“无可奉告”而拒绝回答。
今天,他终于为黄松有开口了。 从本报导的内容看,法院认定黄松有收受贿赂390万元;他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湛江中院院长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20万元。
案发后,已追缴赃款人民币578万元。我们作为网民看不懂390万加上120万应为510万元,而已追缴赃款578万元中间差68万元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又是多退少补案件啊? 对于上述数据之差我们不便问出根由。
现在只想同高大律师求教“你们对黄松有预期判决结果是什么?”你对记者表示,法院对黄松有“判重了”。可以说,作为法律人有自己的法律水平,也有对法院审判给予评论的资格,从而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可是,本人对高大律师所表述黄松有的判决结果的法律意见有不同的看法。 从报导的黄松有犯罪事实看,他从1997年利用担任基层法院院长时就有了犯罪事实。而就是这样一个人竟然一路高升到最高法院副院长的位置。
这一路升来又有多少官场腐败案件的发生?他在广州高院和最高法院任高职多年,又产生了多少腐败案件、制定了多少件违法指令?从而判出了多少冤案?这些对社会产生了多大的危害?从法律层面该如何定罪,只有你们这些大律师和司法人员能说清楚吧!
法律是政权下的社会规则。从全国当前的司法现实看,涉诉上访案可以说有数十万或上百万案件,在这种现实面前没有哪个法律人和司法人员、法律专家来为案件当事人做法律保护。这也就是在司法队伍中有可以说是大量的黄松有人士的存在;在法律人队伍中有大量的只收钱不尊法,使案件久拖不决或给犯罪人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而造成的司法社会现状!
这种司法现状让人民非常气愤,人们被迫称法律“叫兽”、“驴屎”之类的词语! 纵观中国的法治现状,法律界人士该认真思考中国的法治应该怎么建设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如果实现不了公平正义,法律不要也可。法律界的权威人士们,请认真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