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真相 彭宇案5年后真相 彭宇真的撞了老太太(不存在讹诈)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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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当年引起很大社会舆论的彭宇案5年后真相终于被揭开,因为彭宇案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却不能随着彭宇案5年后真相大白而消失.如今见老人倒地不敢去扶,生怕被对方反咬一口,如今彭宇案事件真相就是,的确是彭宇撞倒的老太太.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

当年引起很大社会舆论的彭宇案5年后真相终于被揭开,因为彭宇案而造成的社会问题,却不能随着彭宇案5年后真相大白而消失。如今见老人倒地不敢去扶,生怕被对方反咬一口,如今彭宇案事件真相就是,的确是彭宇撞倒的老太太。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经意间发生相撞。

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徐寿兰摔伤致左股骨颈骨折,需住院施行髋关节置换术,费用需数万元。此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先后报警,但未能达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诉至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指认他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彭宇案5年后真相证明这个判决还是存在一定合理性的。

一审判决同时认为,虽然原告系与被告相撞后受伤,但由于原告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被告相撞;被告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也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因而在本次事故中,原、被告双方均不具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按公平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判决被告彭宇承担40%的民事责任,给付原告徐寿兰4.5万元。

因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南京市中院于当年10月初进行调查,并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找到事发当日双方分别报警时的两份接处警登记表,其中的"报警内容"一栏,均记录了两人相撞的情况,这些新证据为澄清事实提供了重要佐证。如今彭宇案5年后真相,仿佛是给当初舆论的一个大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