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王红卫 【图文】天津二中院院长王红卫担任审判长 审理一起保理合同纠纷案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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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6月13日上午,天津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卫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银行天津分行与被告某冶金公司.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五被告保理合同纠纷一案.该院部分法官及群众到庭观摩旁听.    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某银行天津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向原告申请授信额度,被告张某.毕某.赵某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与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合同,约定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对被告某冶金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原告,向原告申请保理融资.原告与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被告某冶金公司送

    6月13日上午,天津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卫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某银行天津分行与被告某冶金公司、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五被告保理合同纠纷一案。该院部分法官及群众到庭观摩旁听。

    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某银行天津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向原告申请授信额度,被告张某、毕某、赵某承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与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保理合同,约定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其对被告某冶金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原告,向原告申请保理融资。

原告与被告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向被告某冶金公司送达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被告某冶金公司出具回执,承诺按通知履行付款责任。原告依约支付了保理融资款,五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故而成讼。

    本案开庭前,审判长王红卫组织合议庭成员认真交叉阅卷,明确庭审重点,精心拟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在审判长主持下,整个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完整高效,合议庭成员之间配合默契,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积极辩论,庭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原告及五被告当庭表示同意调解,并尽快向合议庭回馈调解方案。 商业保理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我国保理业务起步较晚,发展相对缓慢,目前保理行业处于"立法真空期",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制,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几乎"无法可依"。

    天津二中院王红卫院长带头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专门挑选这种新型、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审理,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办理典型案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于带动法院整体办案水平提升、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及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