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平案将在佛山开庭 仍在侦查一些涉案人员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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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在省检察院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羊光波公布了去年该局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例.包括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等受贿案.羊光波说,"十大精品案例"的评选标准包括该案在当地以及全省乃至全国的社会影响.办案质量.社会效果,以及办案人员的侦查行为是否规范等.虽未被列入"十大精品案例",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贪腐案仍然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被问及案件进展时,羊光波表示,陈弘平案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如果顺利,该案将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过,

在省检察院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羊光波公布了去年该局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例。包括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等受贿案。羊光波说,“十大精品案例”的评选标准包括该案在当地以及全省乃至全国的社会影响、办案质量、社会效果,以及办案人员的侦查行为是否规范等。

虽未被列入“十大精品案例”,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贪腐案仍然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被问及案件进展时,羊光波表示,陈弘平案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如果顺利,该案将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不过,他也表示,陈弘平案的一些涉案人员目前仍然处于侦查过程中。

十大精品案件:

一、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罗荫国受贿案

罗荫国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人民币862万元、港币1318万元、美元40多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5.5万元的丰田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51万元的房产一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共计人民币2565万元、港币2823万元。2013年7月3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罗荫国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何靖受贿案

何靖利用先后担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单独及伙同其妻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626万元、港币共计67.4万元、美金1万元。2013年9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何靖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羊光波披露,何靖案侦破后,侦查部门又在该案的基础上继续深挖扩线,立案查办花都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

三、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5.14”专案

该专案共查处了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案发前系深圳市中医院党委书记)侯庆中、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刘寿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张德仁等医务工作人员和行贿人员共43人。主要案犯侯庆中、刘寿桃、张德仁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医疗设备公司工作人员贿赂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120余万元、80万元,2012年10月前后,三人分别被盐田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四、连州市委原副书记罗门生受贿案

罗门生任连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连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连州市开发补充耕地工程承包商给予的贿赂合计人民币119万、港币20万元。2013年4月3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罗门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五、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局长、政委蔡彬受贿系列案

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的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以现金和超出股本分红方式贿送的财物约合人民币275万元。2013年9月12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蔡彬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十万元。

六、广州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

该案包括广州市民政局的领导干部腐败系列窝案14人,主要包括:广州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正局级)受贿案,广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党委原委员许千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行贿案。

李治臻在担任广州市民政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负责民政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本局工作人员、多个公司工作人员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2013年8月,李治臻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许千里在担任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职务便利,收受多个公司工作人员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71余万元;为取得工作上的关照向李治臻多次行贿共计人民100余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80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福彩中心公款共计99万余元,2013年10月,许千里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七、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等24人系列职务犯罪案

黄平在担任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常平分局、虎门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贪污,并伙同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等人共同贪污共计176.6万元;此外黄平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15万元,私分虎门交通分局国有资产41.2万元。2013年2月6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黄平有期徒刑18年。

八、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原局长林金满受贿案

林金满在担任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款人民币83.7万元,港币22万元,美元2000元。2012年12月17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林金满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九、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郑年胜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260万元

郑年胜在担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亿元,还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主索要好处费人民币900万元。在担任顺德区陈村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主索要好处费人民币1200万元;在担任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佛山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禅城区名镇项目工作的便利,收受刘某某贿送给的好处费人民币160万元。

2012年12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郑年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十、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原局长谭文雄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在任职期间,谭文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800余万元。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共计1167万元。2012年10月31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金产罪判处谭文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韦磊

(原标题:陈弘平案将在佛山开庭 仍在侦查一些涉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