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体系】基于数据共享的金融监管一体化创新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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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湾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金融集聚最显著的优势在于能够在湾区内的城市间,提升跨区支付的效率,达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湾区内金融可用周转资金的流转,为湾区产业集群提供融资便利,从而进一步降低金融的交易成本.金融的集聚效应会迅速吸引上市公司.大型企业.跨国公司总部,并逐渐形成金融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金融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金融监管一体化是建立在区域金融一体化的基础之上,相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宁波湾区(包括宁波杭州湾.象山港区.三门湾)的金融一体化水平较为滞后.具体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湾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金融集聚最显著的优势在于能够在湾区内的城市间,提升跨区支付的效率,达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湾区内金融可用周转资金的流转,为湾区产业集群提供融资便利,从而进一步降低金融的交易成本。金融的集聚效应会迅速吸引上市公司、大型企业、跨国公司总部,并逐渐形成金融中心,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金融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金融监管一体化是建立在区域金融一体化的基础之上,相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宁波湾区(包括宁波杭州湾、象山港区、三门湾)的金融一体化水平较为滞后。具体表现在证券化比例低于50%;在金融相关度上,宁波湾区只处于平均水平的层次,且湾区区域内各地水平也参差不齐,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资金配置的效率不高。

宁波湾区三地之间的金融跨区服务以及监管存在较多的阻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资本的快速流动,在个别金融组织及行业还存在着一些金融监管的“盲区”。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宁波湾区的风险防范体系缺乏数据的共享。比如,宁波湾区三地都把防范金融系统风险作为监控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各自的风险防范平台,但因系统缺少必要的数据接口,既不能分享给宁波湾区内的周边城市,也不能获取周边城市相关风险防范平台的数据,由此,造成宁波湾区内的各个风险防范平台成了封闭的信息孤岛,不能起到系统防范宁波湾区金融风险的有效作用。

为此,要大力推进基于数据共享的金融监管一体化,提高金融监管的系统性和针对性。

一是建立一体化大数据金融监管平台,重视区块链技术的运用

在建立健全跨区金融、保险等服务监管的同时,应考虑建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将宁波湾区三地的所有城市纳入其中,构建宁波湾区金融监管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金融监管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将有利于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减少湾区城市间的信息孤岛;同时利用大数据建立预警机制,通过软件进行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可以大大提高风险监管效率。

其次,需要重视区块链技术与金融监管的深层次结合,通过对宁波湾区城市间区块链的数据分析,相较于传统的审计流程,能够实现更快、更精准的监管,从而为实时审计以及合规检查提供可能。

二是关注湾区内产业集群,防范“灰犀牛”的金融系统性风险

重视宁波湾区内产业集群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重视防范金融领域内可能出现的“灰犀牛”风险,政府应该关注宁波湾区金融市场上出现的影子银行、银行不良贷款、互联网金融等“灰犀牛”风险。针对“灰犀牛”风险的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的特点,重点关注宁波湾区内,跨市场、跨区域的关联金融产品和关联金融机构,将关联金融产品的风险控制在单一区域市场内,防止在整个湾区城市间,跨区域蔓延。

加强对宁波湾区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监控,重点关注宁波湾区各城市间出现的融资平台无序扩张、基金融资、“明股实债”等隐性债务风险。

三是重视金融监管的引导作用,推进湾区内普惠金融一体化发展

在金融监管中,既要发挥金融监督的职能,也要重视金融引导的作用。宁波湾区需要继续改善金融服务,重点关注宁波湾区内的产业集群。比如宁波杭州湾地区以汽车制造、新材料、智能家电设备为主的智能制造业带,象山港的临港产业、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产业以及三门湾的海滨型旅游休闲产业,针对这些产业集群的特点,订制相应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要突出银行信贷主渠道的作用,提高信贷支持的有效性,积极利用资产转让、境外代付等新兴融资品种,盘活现有信贷存量,增加宁波湾区产业集群的信贷投放。

四是针对职能差异,建立健全湾区地方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

在坚持原有各地政府金融办公室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两局”的机制上,建议在各地政府金融办增设宁波湾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宁波湾区三地的金融监管交流、合作以及建立一体化的协调机制。其次,湾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还可以通过定期协调会议,探讨三地金融市场法律的实施情况,分享金融监管的管理经验,对宁波湾区内存在的金融监管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