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捷讲话 肖捷同志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12-06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这次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年来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十年来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01年,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税收法治工作.十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依法行政思路逐步完善.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思路.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年来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十年来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01年,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税收法治工作。十年来,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依法行政思路逐步完善。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思路。2001年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确立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对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总局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

根据2010年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局专门召开会议,对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总局要求,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在工作范围上要逐步实现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主向规范决策、制度建设、执法等所有税收行政行为转变,在工作机制上要逐步实现以法制部门牵头重点推进向所有部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转变,在工作方式上要逐步实现以监督制约为主向预防、教育、引导、监督、激励多管齐下转变。

这些工作思路,为提高税收法治水平提供了有力指导。

(二)税收法律体系日益健全。积极推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税收征管法、增值税和消费税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提升立法级次,健全税法体系。出台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规范规章制定工作。

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权限和程序,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税法宣传“三同步”机制,方便纳税人遵从和税务干部执行。开展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全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税收执法依据规范、准确。建立税收政策评价反馈机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完善。

(三)税收管理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注重优化纳税服务,更加注重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征管,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探索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提高税收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加快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探索实施信息管税,降低税收成本,提升管理效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注重解决因审批不规范而产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税收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注重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组织税收收入,防止和纠正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行为。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执法行为实施过程监控、自动预警和日常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依法加强人事、财务、政府采购等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做好信访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经济责任审计和巡视监督,加大对税收政策落实、税收执法以及干部任用、财务管理、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

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实施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加强税务机关内控机制建设,使各项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衡、流程制约和风险管理。

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向社会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信息。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税收执法行为。积极配合人大、审计、检察等外部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税收法治环境明显改善。结合税务机关实际,认真落实“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少税务机关和个人被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日常税法宣传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税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积极开展税务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提高税务干部法律素养。加强汇报沟通和协调配合,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营造有利于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十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税收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税法遵从度逐步提高,税收征纳关系更加和谐,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2001—2010年,累计入库税款39.

47万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年均增长19.8%。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斗和努力拼搏。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和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思想认识方面,一些税务干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制度建设方面,有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规定不够清晰,衔接不够顺畅,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在行政行为方面,不作为或者随意执法、滥用权力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监督考核方面,执法监督、责任追究还不到位,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在法治环境方面,推进依法行政还面临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有的地方干预税收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税收执法风险不容忽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2004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中央强调,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是确保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职责,无论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还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都必须依法进行。税收是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履行职责。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供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税收涉及千家万户,与社会各领域联系紧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着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从源头上预防社会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依法解决各种涉税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基本保障。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过程,就是科学制定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过程。只有不断加强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才能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只有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措施,才能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保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税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税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促进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广大税务干部在实践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质,规范行政行为;有利于促进税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内控机制,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规范税收行政行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贯彻上述总体要求,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必须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税务部门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所有税收工作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都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依法行政贯穿于税制改革、政策调整、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税收工作各个环节,是税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必须把法治要求融入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将依法行政作为考核评价税收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成为每一位税务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必须把为民收税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税务机关要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过程也是为民服务的过程。要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通过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措施,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必须把税务部门带头遵从税法作为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有效途径。提高税法遵从度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管理权力,必须带头遵从税法,促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和普遍遵从。要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不断增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法监督和行政问责,促进征纳关系和谐,有效地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

必须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作为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目标。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是良好市场环境的具体体现,也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纳税人权益的有力措施。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会严重损害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对所有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予以保护,对发生的违法行为都要平等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要推进“阳光执法”,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

在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中要把握规律,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即坚持权力制约与权益保护相结合,既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程制约,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通过行政复议、纳税服务等措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既要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又要确保行政管理行为的合规高效;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既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又要保证行政决策得到有效执行,并将决策和执行置于监督之下;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既要确保职权法定且权力的行使符合法治要求,又要做到行政裁量权行使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既要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要有利于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事关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抓紧完善和落实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突出抓好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问责、完善考核评价等项工作。

(一)推进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依法行政首先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要按照有利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要求,进一步健全税收法律和制度体系。

提高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质量。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出改革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做好税法草拟等工作。要平衡配置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既要适应加强征管、保障收入的需要,又要满足规范权力、优化服务的要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立法进程。

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为。完善规章制定规则和程序,加快推动重要税收规范性文件上升为规章,提高规章在税收执法依据中的比重。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以及集体审议、异议处理、有效期管理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行为。

维护税法体系的统一和完整。出台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并注重与相关制度规定之间的协调一致。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健全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并将清理结果定期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布。

(二)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健全决策程序。要依法行使决策权,使决策更加符合科学、民主、依法的要求。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明确重大决策范围,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列入本机关的重大决策范围。

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作出重大决策,尤其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事先必须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论证。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针对不同决策,分别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化解风险的处置预案。

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决策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决策执行效果,并研究采取调整、完善或停止执行等措施。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对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决策,或者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未作出、玩忽职守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税收行政行为。要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作,防止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税收实体性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等程序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认真清理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符的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征管法的衔接,确保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在税收工作中得到顺利实施。

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促进依法征税。对地方政府不切实际追加税收收入任务的做法,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要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从机制上保障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完善税收执法中有关告知、回避、调查取证、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通过程序设计保障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完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税务行政处罚等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

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明确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指导和约束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合法合理地行使处罚裁量权。在此基础上,逐步规范核定征收、税务审批等领域的行政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

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调查、审批、认定等事项,最大限度地转为备案,还责于纳税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简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对审批项目设立和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纠正和查处违法设定审批、利用审批权限谋取私利等行为。

切实转变税收管理方式。抓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核心业务,努力实现法治化和规范化。不断改进纳税服务,简化、优化税收征管流程和表证单书,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加强税法解读工作,增强税法透明度。健全征纳双方沟通机制,及时听取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创新完善税收征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大力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完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促进提高税收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

规范内部行政管理行为。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财务、人事、后勤等方面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按照精简程序、清理环节、分清责任、科学管理的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环环相扣的管理链条。坚持令行禁止,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提高税务机关执行力。

(四)依法化解涉税矛盾纠纷。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切实做好涉税矛盾纠纷的防范和化解工作,为税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和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防止引发涉税矛盾和冲突。要坚持文明执法,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合情合理,善待和尊重纳税人。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积极稳妥地解决税务行政争议。

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要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简化复议申请手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妥善办理复议案件,严格履行复议决定。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税案件,要积极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做好信访和涉税舆情引导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信访和舆情问题。坚持关口前移,规范税收执法,从源头上预防信访和舆情问题的发生。构建信访和舆情引导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做好税务部门信访和舆情引导工作的合力。

(五)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税收信息,便于纳税人知情、参与和监督。要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和公开事项,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要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介和办税服务厅等公开场所,多渠道、多方式地为纳税人提供公开服务。

加强监督制约。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利用总局综合数据分析平台开展执法督察。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建立重大减免税、行政审批集体审议制度,加强对政策性个案批复的监督。

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和规范执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审计、财政机关以及新闻媒体等监督。

严格行政问责。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通过完善制度,明确问责主体、权限、对象、事由、程序和方式,确保权力与责任一致,监督与责任挂钩,督促和约束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增强能力素质,加强考核评价,不断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将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中,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不断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能力考察等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税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要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注重实践锻炼,促使税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专业人才作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在不突破机构总数的前提下,县以上税务机关经批准可以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要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整合现有人力资源,重视使用政治素质高、法律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加强考核评价。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建立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将依法行政考核与现有的目标管理、执法责任制、征管质量等考核进行整合,逐步形成统一的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机制,并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同志们,全面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税收法治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