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彦波调任建设部 从耿彦波调任看干部任用制度

2017-05-08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2月8日,山西官方正式宣布,耿彦波调往太原任代市长.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此消息传开后,有很多大同市民聚集在大同市区东城墙广场.红旗广场等地,以签名和举横幅等方式表达对耿彦波的感激与挽留.民众感谢耿彦波是因为他对这个城市所做的贡献.自从2008年就任大同市长以来,在耿彦波的强势推动之下,大同市旧貌换新颜:古城再造即将完工,而新城也是初具雏形.市民挽留耿彦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害怕市长换人后产生的政策延续性担忧,因为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规模非常庞大.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继任者,这样的工作并不是任何一

2月8日,山西官方正式宣布,耿彦波调往太原任代市长。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此消息传开后,有很多大同市民聚集在大同市区东城墙广场、红旗广场等地,以签名和举横幅等方式表达对耿彦波的感激与挽留。民众感谢耿彦波是因为他对这个城市所做的贡献。

自从2008年就任大同市长以来,在耿彦波的强势推动之下,大同市旧貌换新颜:古城再造即将完工,而新城也是初具雏形。市民挽留耿彦波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害怕市长换人后产生的政策延续性担忧,因为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规模非常庞大。

没有一个强有力的继任者,这样的工作并不是任何一个干部都能够胜任的。媒体对耿彦波的离任,绝大多数都是集中在干部换届后政府工作的延续性上。最有代表性的当如《人民日报》的评论,即“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行政,才是避免‘人走政息’、打消群众焦虑的最佳路径。”这些讨论当然有意义,因为政策的延续性是衡量一个政府有没有公信力的最好举措。

不过在我看来,目前有关大同市长调离的讨论还是没有讨论到最为核心的问题上,为什么耿彦波要调离大同到太原赴任?如果没有调任太原,耿彦波还是继续留任大同市长,那么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显然不会,因为所有的挽留都是基于离任太原而产生的。

显然,组织部门想不到调离耿彦波会发生这么大的动静,会引发这么多媒体的关注。对于他们而言,干部选拔所要做的事就是把最合适的干部推选到最需要的岗位上。耿彦波原本就是从太原副市长的位置上到大同任市长,在大同的工作又是卓有成效,因此此次将其调回太原升任代市长也是水到渠成。

更为重要的是,以前的干部任免都是这么做的,而且从形式上而言,耿彦波的调离首先是在大同市人大常委会辞去市长之职,然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再任命其为副市长、代市长,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为什么以前组织部门行之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发生在耿彦波和大同市会有这么大的反响?这可能是我们最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我看来,这次大同市民对耿彦波市长的挽留,实际上触及到了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一直忽视的一个问题:将干部安排在一个新岗位上,当组织的意图和旧岗位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该怎么办?以往的干部选拔任用,考虑的是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是否符合新岗位的需要,很少顾及其老岗位是否还需要这位干部。

对于干部本人而言,职务上了一个台阶当然是一件好事,而且按照党章等党内纪律的规定,党员干部要无条件服从党组织的安排。正是因为如此,耿彦波在面临工作岗位的调动时,服从组织任命就非常正常。事实上,不仅仅是耿彦波,几乎所有的干部都要服从组织安排。

尽管干部很多,但优秀的领导干部却不多见。对于大同市民来说,耿彦波用5年的时间,让大同旧貌换新颜,尽管这些工作成就的取得需要各种各样的条件共同发生作用,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市长的思路会对这个城市发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尤其是在目前“经营城市”的模式下,地方首长的思路尤其重要。否则就解释不了为何这些变化不是在前任市长中发生?而山西其他的城市为什么没有发生这些变化?

对于组织来说,当然希望能够给干部提供一个更大的舞台,让干部的作用发挥得更大,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

但是对于原来工作岗位所涉及到的公众而言,他们更希望把这个干部留在旧的岗位上,这样他们就更能获益。

一言以蔽之,当有新旧两个岗位都需要同一个干部时,组织上该如何调动干部的岗位?

事实上,以往的经历往往是把干部放在一个更大的舞台上,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却很少顾及旧岗位的工作特性。

事实上,耿彦波的调动并非特例,此前不少地方也发生过类似的事。2002年1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当天选举周济为武汉市市长。

但是周济市长在市长的岗位上只干了3个月,就被组织部门调教育部任职,创下了武汉市市长任职最短的经历。为此,法学界还有学者提出过异议,这么短的任职是不是属于对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不尊重?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尽管从法律形式上看没有问题,这些经人大选举产生的职务在离任时也经当地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但是如果仔细看看这些干部的履历,就会发现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尽管宪法和有关法律对政府的组成有着任期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的操作中,省级以下的行政首长——包括市长和县长——很少有人拥有一个完整的任期,绝大多数的领导干部都是在任期中间发生职务变化的。

尽管干部个人的职务调动不会对地方政府的工作大局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每个干部的工作思路并不一致,领导任期调整过于频繁还是会产生很多不良影响。事实上,据媒体的公开报道,耿彦波在调任大同市市长之前,就曾对组织上提出“干满一届”的要求。

尽管从时间上来看,耿彦波从2008年2月起就任大同市市长算起,他已经在大同市市长的岗位上做了5年,从时间上来算和一届的任期一样。

但如果从严格的法律程序上讲,和一届完整的任期还是有差别,因为他毕竟是在任期中间离开,而非完整的一届。

在以往的干部任命中,民众最反对的是“边腐边升”的现象,将一个不合格的干部提拔到更高的领导岗位上;而从大同市对耿彦波的反映来看,现在则遇到了一个“不要将好干部调走”的难题。

协调组织部门的干部任命和法律程序之间的衔接当然没有问题,但如何面对“不要把好干部调走”的提问?这可能是摆在组织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耿彦波,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山西和顺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山西省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1976.08—1978.08,和顺县委通讯组干事

1978.08—1981.08,晋中地区团委干事

1981.08—1983.07,晋中地区对台办干事

1983.07—1985.07,山西大学中文系(专科)学习

1985.07—1987.06,晋中地委办公室干事

1987.06—1990.05,晋中地委办公室副科长

1990.05—1991.11,晋中地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1991.11—1993.04,晋中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3.04—1995.03,灵石县委副书记(其间:1994.08—1996.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学习)

1995.03—2000.03,灵石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6.10—1998.07,在西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03—2000.05,榆次市委书记

2000.05—2003.06,晋中市榆次区委书记

2003.06—2004.02,晋中市委常委、榆次区委书记

2004.02—2006.06,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06—2008.02,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 2006.10—2008.09,在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2—2008.07,大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8.07—2013.02,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其间:2012.09—2013.01,在第33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2—2013.04,太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04—,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届、十一届山西省委委员,八次、十次省党代会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30日,中国共产党太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当选为市委常委、副书记。

人物荣誉

2008年12月,当选人民网“年度最受关注地方领导”。

2011年06月,荣获第四届“薪火相传——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年度杰出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