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媛媛成都 2015年成都市锦江区“法治先锋”:孙媛媛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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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孙媛媛,女,大学本科文化,2003年9月进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十几年的法院工作中,她不求名.不居功.不自傲,以争当一名优秀人民法官为目标,勤奋工作,忠实履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自2008年以来,该同志承办或参与审结刑事案件1000余件,先后获得"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调解先进"."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孙媛媛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紧

孙媛媛,女,大学本科文化,2003年9月进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十几年的法院工作中,她不求名、不居功、不自傲,以争当一名优秀人民法官为目标,勤奋工作,忠实履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秉公办案。自2008年以来,该同志承办或参与审结刑事案件1000余件,先后获得“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调解先进”、“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孙媛媛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全院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该同志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强,能够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能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在工作中,不断增强解决纠纷和司法决策的能力。

自从走上审判岗位以来,孙媛媛同志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她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在审判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办理每一起案件,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廉洁的形象,公正的判决”已经成为该同志的标签。

例如,在办理被告人伊某某盗窃一案时,孙媛媛同志认真负责,细致入微、抽丝剥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疑点后,及时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补侦程序,收集到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确系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同时该同志作为审判业务骨干,还坚持勇挑重担,积极承担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审判任务,先后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男司机打女司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案等社会重大影响案件,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在廉洁自律方面,孙媛媛同志能够自觉遵守政法干警禁令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不准”的规定,严以律己,认真执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办事,自省、自重、自警、自励,做到一身正气,廉洁办案,确保公正。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法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