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孙媛媛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法官孙媛媛:多与原被告换位思考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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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采访中,孙媛媛主动谈起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她说,十八大以前,的确有极少数害群之马坏了法官的形象,听说吃了原告吃被告也是有的.怎样才能当好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法官呢?孙媛媛认为,还是要从法官自身做起."官司打结束,总有一方会输,败诉的一方总会有不满情绪,这很正常.法官这时就不能总是以国家执法人员的身份对待他们,更不能在态度上冷.硬.横.推.如果让百姓感到你高高在上,他就不会认可你,对你的判决也不会信服.所以要多与原告被告换位思考,要走进他们心里,了解他们的疾苦和诉求,用法律知识冰释他们心中的疑虑.&

采访中,孙媛媛主动谈起法官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她说,十八大以前,的确有极少数害群之马坏了法官的形象,听说吃了原告吃被告也是有的。怎样才能当好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法官呢?孙媛媛认为,还是要从法官自身做起。“官司打结束,总有一方会输,败诉的一方总会有不满情绪,这很正常。

法官这时就不能总是以国家执法人员的身份对待他们,更不能在态度上冷、硬、横、推。如果让百姓感到你高高在上,他就不会认可你,对你的判决也不会信服。

所以要多与原告被告换位思考,要走进他们心里,了解他们的疾苦和诉求,用法律知识冰释他们心中的疑虑。”记者采访得知,自从走上审判岗位,孙媛媛就一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在审判工作中,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廉洁的形象,公正的判决”已经成了她的标签。

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做到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特别是涉及对于当事人情绪激动,存在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孙媛媛在审理时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利用各方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相关报道: 弥补被害人损失与修复社会关系并重2014年,成都市锦江区东光小区发生了一件小偷刺伤安保人员的案件。在审理此案中,原告赵某提出刑附民赔偿。

孙媛媛与陪审员徐立琼、陈德一起走访双方家庭后得知,被告吴某母亲已经去世,父亲也离家出走,家里一穷二白,加之吴某只有20余岁,根本赔不起。在孙媛媛的耐心解释和交心后,赵某放弃了民事赔偿,也没有提出重判被告的要求。

据了解,2014年,孙媛媛承办审理了138件刑事案件,所办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提起上诉仅5件,二审全部维持原判。刑事审判维护被害人权益,修复社会关系同样是工作的重点。孙媛媛说:“故意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案件,对受害人来说,惩治被告人是一个目的,最关键的还是自己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一定的弥补。

”她承办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总是善于倾听当事人陈述,用心体察当事人的疾苦和心态,找准切入点,进行调解。

她经手的刑附民案件调解率达到99%,既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又达到修复了社会关系、案结事了的目的。法官要保持旺盛的求知欲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孙媛媛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

她说:“应当保持旺盛的求知欲,用现代司法理念和精深的法学理论武装自己,使自己始终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多年来,孙媛媛一直保持良好的习惯,认真签阅每一份法律文书,仔细研究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抗辩理由,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因为她认真严谨的态度,承办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也因此多次收到当事人送来的感谢信、锦旗等。

自2008年以来,孙媛媛承办或参与审结刑事案件1000余件,先后获得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调解先进”、“网上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