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正版好声音,更重音乐版权

201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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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好声音> 近日,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证实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汉字名称"中国好声音"归属于荷兰Ta

《中国好声音》

近日,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证实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裁定《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汉字名称“中国好声音”归属于荷兰Talpa公司的消息。唐德影视在2016年1月28日与荷兰Talpa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获得了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第五季至第八季《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授权。

最终裁定

随着仲裁结果的公布,新一季《中国好声音》节目招商、平台落定、导师确定也在进行中。新京报记者专访了唐德影视品牌总监毛哲,对此次仲裁的意义以及未来“好声音”的走向做出解读。

今年2月底,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做出最终裁决,裁定包括中文节目名称“中国好声音”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属于原版权方荷兰Talpa公司所有。在唐德影视品牌总监毛哲看来,这一裁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为《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最初来源就是荷兰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的关联方星空华文传媒公司签署的《模式许可协议》,这个协议既是灿星方面引进和制作《中国好声音》的依据,也是所有关于《中国好声音》的知识产权的来源。“可以说,这个仲裁结果从根本上界定了今后关于《中国好声音》权益归属的边界。”

作为第五季至第八季模式版权的购买方,唐德影视在筹备新一季《中国好声音》期间曾遭受一些负面舆论的困扰。由于香港仲裁耗时较久,去年夏天针对“中国好声音”中文名称的归属曾出现过不同的解读。这一最终裁决结果,使唐德能够更加名正言顺地行使相应权利,也能更加专注于节目的筹备与制作。

2016年7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灿星的复议申请做出了最终的裁定,全面驳回了灿星公司的各项复议陈述,维持了该院此前做出的诉前行为保全裁定。毛哲透露,时隔半年后的这纸香港仲裁,也从另一个层面确认了唐德对“中国好声音”的各项权利。“我们将倍加珍惜这一裁定为我们创造的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目前,新一季好声音已进入筹备阶段,并且已基本敲定了制作团队。不过最终的播出平台尚未确定,目前唐德仍在与相关电视台洽谈。毛哲表示,一档在国际上久经考验的节目模式和一支业内顶尖的制作团队相互打磨出的作品,值得拥有一个包容性强、辐射面广的优秀播出平台。

关于导师阵容,目前唐德也通过各种人脉和方式接洽了多位业内顶尖的音乐人。“导师阵容的选择,目前我们已经收到诸多观众的提议与留言,并纳入我们的考量。同时,专业团队对大数据的统计与研究也将为我们提供理性依据。我们非常重视导师的邀约,本季更在酝酿一个全新的导师阵法,希望给观众一个不一样的‘好声音’。”

从这次版权纠纷来看,有什么经验和体会可以和业内其他从业者分享的吗?未来如发生第三方侵权怎么办?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毛哲:作为一家深耕内容制作的影视公司,我们深知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敬畏法律权威。因此,当纠纷发生时,我们积极地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即使受到舆论的质疑与非难,也不曾通过其他手段颠倒是非、粉饰太平。作为一家民营企业,我们也遵守和支持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会及时向股民披露投资动向。我公司聘请了业内资深的法律顾问,为我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维权导航和发声。

对于在我方授权期限内,非法使用相关权益的第三方组织,如在未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商标进行的招商、海选或其他商业活动,我们会积极果断地采取法律行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们已经注意到一些电视节目与音著协的纠纷,这些事件也时刻提醒我们尊重版权的重要性。就《中国好声音》这一项目的音乐使用与授权等事宜,我们将启动专人团队负责与音著协的沟通与版权购买。